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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象山县西周镇人民政府招聘公告

2022-3-9 15:09| 发布者: 小宇宙| 查看: 281| 评论: 0

摘要: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拟招聘编制外人员3名,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单位及岗位名称1.单位:象山县西周镇人民政府;2.岗位名称:消防战斗员。二、招聘对象和条件1.年龄 ...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拟招聘编制外人员3名,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及岗位名称

1.单位:象山县西周镇人民政府;

2.岗位名称:消防战斗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3月16日以后出生),退役士兵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6日以后出生);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

3.适合男性。

三、工资待遇

1.年收入为5.48万元;

2.五险一金保障;

3.其他待遇。

以上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16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西周镇振瀛路4号,西周镇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联系人:俞老师;联系电话:0574-59183111。

3.报名要求: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役士兵证、报名表(附件)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1张前来报名。

五、招聘录用程序和方法

1.考试

采取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录用

体能测试合格者入围面试,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新聘用人员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1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本次招聘工作受西周镇纪委的监督,监督电话:0574-65830313。

象山县西周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9日

附件:象山县西周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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