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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海城农商行管理人员公开选聘公告

2022-3-14 16:26| 发布者: 朵朵小编| 查看: 253| 评论: 0

摘要: 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是辽宁省政府同意、中国银监会批准、受省政府直接领导的地方性银行业金融机构,代表省政府行使对全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的管理、指导、协调、服务职能。省联社下辖沈 ...

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是辽宁省政府同意、中国银监会批准、受省政府直接领导的地方性银行业金融机构,代表省政府行使对全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的管理、指导、协调、服务职能。省联社下辖沈阳、大连2家市级农商银行、28家县级农商银行、30家县级农信联社,在编员工3.3万人。

截至目前,海城农商行资产总额314.98亿元,各项存款余额275.67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86.91亿元,存贷款规模分别占海城市金融机构总量的21.52%和35.54%,均位居第一位。为积极招募高素质专业化金融管理人才,推动农商银行持续健康发展,现面向系统内、外公开选聘管理人员。

一、选聘岗位及岗位描述

本次选聘职位为海城农商行行长1名。执行董事会决议,主持海城农商行全面经营工作,组织开展好转型发展、经营管理、风险防控等重点工作,确保实现年度经营工作目标,保障海城农商行持续稳健发展。

二、选聘条件

(一)公共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2.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职业道德和优良作风。

3.具有良好的金融从业记录,无违规违纪行为及不良记录。

4.具有担任拟应聘岗位所需的知识、经验和能力。

5.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6.按照党管干部及“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要求,原则上选聘职位人选需兼任党内职务,应达到3年党龄要求。

(二)公共限制条款

应聘人员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现任与所应聘岗位职级相对应的下一职级人员,处于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解除的。

2.有政策规定不适宜担任管理职务的。

3.被取消任职资格或受到监管机构及其他金融管理部门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4.存在干部选任、银行监管准入等制度规定的其他不得选拔任用情形的。

(三)人选具体资格

对于系统内、外人员,均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金融工作6年及以上,或从事相关经济工作10年及以上(其中从事金融工作3年及以上)。男性年龄不超过52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47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

对于系统外的人员,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2年及以上国有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省级分行业务部门条线副主管及以上职务、地市级分行业务部门副职及以上职务、县级支行副行长及以上职务任职经历。

(2)具备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对于系统内人员,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现任非改革机构领导班子成员。

(2)现任与应聘岗位职级相对应的下一职级人员,一般应在县级行社副职(或同职级实职)任职满3年或在县级行社副职及中层正职(或同职级实职)累计任职满4年。

(3)具备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累计3年及以上计财、信贷条线管理经验。

(4)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其中:近三年考核结果至少一个年度“优秀”或两个年度“良好”。

(5)现任与应聘岗位职级相对应的同职级及以上人员,不受年龄限制。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人员进入以下网址:

http://dajie.quanzhi.com/查看公告,下载2份附件,填写《公开选聘报名表(海城农商行)》(上传照片),同时查看《报名表填写说明》,于3月14日8时-3月22日17时将报名信息发送至:zhaopinxiangmuzu@163.com邮箱,发送完成后请拨打项目组联系电话024-82014688,确认是否报名成功。初审通过后,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学历、学位证及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带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第三方招聘服务机构进行现场确认,过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省联社委托第三方招聘服务机构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入围人员。

(三)组织选拔。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按通知要求参加选拔。

(四)体检。组织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有关费用自理。

(五)聘任。确定聘用人选,履行相关录用、任职手续。

四、职位管理

聘任人员有关试用期管理、日常管理、薪酬管理、绩效管理、延期支付管理及退出管理等按照省联社制度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有关时间的计算均按报名截止之日掌握,并以档案记载的时间为准。

(二)对应聘者信息将予以严格保密。应聘者要对本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省联社取消其任用资格。

(三)我单位有权根据报名情况,取消或终止招聘工作。

(四)应聘者的相关证件原件在报名后退还本人,报名表及证件复印件恕不退还。选聘过程中,有关机构将及时告知应聘者选聘进程及结果。

(五)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对本次公开选聘工作享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电话:024-82014688   联系人: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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