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应急指挥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聘员2名公告
2017年汕尾市海丰县应急指挥中心招聘公告 现因县应急指挥中心工作需要,根据《海丰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聘员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招聘政府聘员,作为县应急指挥中心(县政府总值班室)值班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海丰县应急指挥中心招聘政府聘员2名。 二、薪酬待遇 政府聘员工资待遇按县人社局会同县财政局根据海丰县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提出意见并报县政府确定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节日补贴的标准和发放方式按在编在岗财政供养人员的标准和发放方式执行。 三、招聘条件 应聘值班工作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责任感。 (3)年龄在35周岁(1982年7月1日后出生)以下,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4)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参加招聘: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曾被开除公职的; ③受党纪处分在处分期内或受行政处分未解除的; ④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⑤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2、岗位任职条件: (1)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2)具备公文写作基础; (3)适应24小时值班工作; (4)熟悉计算机操作; (5)有政府值班或政务服务工作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具体程序及办法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7年8月3日 9:00-11:00, 15:00-17:00。 报名地点:海丰县应急管理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大楼一楼)。 联系电话:6852339。 报名者须携带身份证、学历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个人简历、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县应急管理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初审合格者,填写报名表。 (二)面试 本次招聘主要以面试为主,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根据面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三)体检 体检人员到指定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凡有传染病、心脏病及其他严重疾病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同时按考试总成绩依次取下一名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审 政审考核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组织。政审内容主要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考核对象有违法违纪行为不符合任职条件的,经查证属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五)公示 对经过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的初定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接受社会监督。 五、雇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县应急指挥中心与所雇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三年一聘,每年一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由本单位决定是否续聘或解聘。 工资待遇按我县政府聘员工资标准执行。其他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 具体招聘工作由县应急指挥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本方案由海丰县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海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8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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