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始建于1984年10月。2009年3月,学校升本改建为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是甘肃省唯一一所省属民族师范院校。2013年5月,成为国家民委与甘肃省人民政府共建学校。2016年10月,顺利通过教育部新建本科院校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20年12月确定为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经学校研究,2022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4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招聘岗位列表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高等教育事业,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2.2022年12月31日前能够获得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和学位者。 3.具有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 4.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三、引进待遇 1.进入学校事业编制。 2.工资福利。到校工作即日起按副教授职称享受校内绩效工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 3.住房。免费提供住房1套,若学校暂不能提供的,过渡期内依照当地市场价支付房租补贴。 4.安家费。紧缺专业提供安家费50万元,非紧缺专业安家费30万元。另根据甘肃省《“陇原人才服务卡”制度实施办法》,经省委人才办认定并颁发“陇原人才服务卡”的人员,还可享受甘肃省发放的20万元高层次人才补贴。 5.科研启动经费。紧缺专业理工科30万元,人文社科类20万元,非紧缺专业理工科20万元,人文社科类10万元,依托科研项目进行管理。 四、报名 报名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截止,报名采取邮件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将本人简历投递至招聘院系联系人邮箱。 2.现场确认。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往届毕业生须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个人简历,有工作单位的要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应届毕业生携带“身份证”和现就读院校证明(要证明应聘人员的学籍、学历、所学专业、专业方向及毕业证、学位证预计取得时间)到招聘院系现场报名。 五、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由招聘院系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并将资格初审结果及考核时间、地点、方式通知考生。 2.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面试考核前到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往届毕业生须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纸质简历,应届毕业生持“身份证”、所在院校就读证明及纸质简历,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六、考核考察 1.专业考核。由招聘院系组织,具体时间及考核方式由招聘院系确定。考核根据招聘岗位的需要,采取试讲、答辩和实践操作等方式进行,对应聘人员学术背景、科研成果、操作技能和岗位胜任能力等考核指标进行量化打分评价。 2.综合考察。对拟聘人员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思想政治、师德师风表现考察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七、体检公示 1.体检。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在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复检只进行一次。 2.公示。学校将考核通过、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网页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备案审批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审批后,报省教育厅、人社厅办理备案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考生,不予聘用。 九、聘用 对省教育厅、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学校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按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十、其他事项 1.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公开招聘考核工作在学校纪委的监督下进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学校纪委反映。 3.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学校人事处电话:0941-8252948 学校纪委监督电话:0941-8252605 甘肃民族师范学院 2022年5月17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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