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罗定市公安局政工室(506室)。地址:罗定市罗城街道龙华西路113号,联系电话:0766-3721999; 为严格把关,成立罗定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政工、监督、警务保障部门的局领导担任,成员分别由局政工、监督、警务保障部门的相关领导担任。监督电话:0766-3766668(罗定市公安局监督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由局政工室、监督室、警务保障室以及相关业务单位主要负责人等担任。共同负责组织对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测试和挑选,对拟聘用人选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计生等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对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从参加测试考核合格人员中依次序递补考察、政审,考察、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招聘对象。 被确定为招聘对象的人员需参加体检,由罗定市公安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体检标准执行,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本人自理)。体检人员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从考核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根据测试考核、考察政审和体检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在罗定市公安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罗定市公安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初次聘用期限为三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签聘用合同,续签期限另行规定。 罗定市公安局 2022年7月25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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