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咸安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咸宁市咸安区融媒体中心通过劳务派遣方式,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全媒体记者2名。 (二)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服从工作岗位分配和工作任务安排,具有吃苦精神、合作意识、创新意识。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30岁及以下(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殊人才年龄由区融媒体中心领导班子研究,报区委宣传部批准。 (三)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及条件见附件1《2022年咸安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薪酬待遇 一经录用,实行两年一聘制,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工资2500元/月。试用期满后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缴纳五险一金。日常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多劳多得。入职后转为工会会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1日—8月16日。 2.报名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采取线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方式,考生将附件2《2022年咸安区融媒体中心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真实完整填写后,连同资格审查的材料发送到《岗位表》指定邮箱。 咨询电话:咸安区融媒体中心,0715-8828636。 3.报名和资格审查须提供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荣誉证书等与岗位要求相关证件; (3)与所报岗位相关的自主创作的作品(视频、文稿等); (4)以上材料均以电子照片或扫描件形式发送到报名邮箱。 经资格初审合格方可参加考试,对考生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负法律责任。 (二)考试方式 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面试占总成绩的60%,笔试占总成绩的40%。具体考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初检结果公布后三天内提出复检申请,一周内完成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论为准。 2.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 (四)考察 考察(含资格复核)由咸安区融媒体中心组织对体检合格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品德进行考察。 (五)录用 1.对体检、考察均合格且考试成绩特别优异的应聘人员,经咸安区融媒体中心领导班子研究同意,确定为正式录用的受聘人员。 2.根据咸安区临聘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对正式录用的受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并按照招聘方案中明确的薪酬执行。正式录用后,受聘人员与咸安区春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正式上岗。 五、组织机构 本次招聘工作由咸安区融媒体中心统一组织,拥有最终解释权,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咸宁市咸安区融媒体中心 2022年8月11日 附件1:2022年咸安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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