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贵州省遵义仁怀市定向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70名公告
2017年遵义仁怀市定向招聘公安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简章 经仁怀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仁怀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中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7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的“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职位及条件 (一)招聘职位、人数及要求(详见附件一)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维护治安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吃苦耐劳精神。 2.在仁怀市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必须连续在职且工作2年及以上(即:从事辅警工作时间应为2015年5月30日及以前)。 3.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 (1)1982年5月30日-1997年5月30日出生,部分岗位根据工作需要年龄可适当放宽。(详见附件一)。 (2)被遵义市公安局评为优秀辅警、嘉奖的或省公安厅评为优秀辅警、最美辅警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7年5月30日及以后出生)。 5.学历要求:原则上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部分岗位放宽至高中或同等学历。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治安拘留的,受过刑事处罚、有吸毒行为、收容教养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和国有企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3.司法机关正在立案侦查或正在接受纪检部门调查的; 4.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4日-8月15日9:00-17︰00。 2.报名地点:仁怀市公安局B栋1楼大厅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在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www.rh .gov.cn)或仁怀市公安局内网《仁怀市定向公开招聘公安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简章》中下载《仁怀市定向公开招聘公安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报名信息表》填写完整信息打印并附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白底照片到指定地点报名。 4.报名需提交资料:报名表,近期免冠正面白底二寸照片4张,身份证、毕业证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符合加分条件的,还需提交加分所需资料(相关资质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报名期间,每日17︰00后,将在“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仁怀市公安局内网主页、仁怀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1:1比例的职位,供报名人员参考。 6.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填报后不能改报。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到1:1比例的即可开考;职位无人员报考和未达到招聘职位计划数的,纳入第二批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7.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二)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招聘条件和《仁怀市定向公开招聘公安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职位表》审核。对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于2017年8月16日在“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仁怀市公安局内网、仁怀公安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为期一天的公示。 四、笔试、加分审查及资格复审 (一)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2017年8月17日 2.领取准考证地点:仁怀市公安局B栋1楼大厅 3.笔试时间:2017年8月18日上午9:00-11:30 4.笔试方式:闭卷考试 5.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150分) 6.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者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二)加分审查 1.加分审查时间:2017年8月19日9︰00-17︰00 2.加分审查方式: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加分资料开展核查。 3.加分条件:具备下列加分条件的,可以获得加分。同时具备多项加分条件的,可以累计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①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的加2分、四级的加3分;取得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中级资格的加3分、高级资格的加4分; ②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六级以上的加5分; ③取得执业医生资格证的加5分; ④复员士兵加2分; ⑤仁怀市在职辅警近三年(即:2014年5月30日-2017年5月30日期间)被评为“优秀辅警”的,每次加0.5分; ⑥被遵义市公安局评为优秀辅警的加3分。被省公安厅评为优秀辅警或最美辅警的加5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如未在报名时提供相应加分资料的,必须在加分审查当日12时前提供相关证书(资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到仁怀市公安局A栋0601办公室进行审查加分,逾期未办理加分审查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8月19日9:00-17:00 2.资格复审地点:仁怀市公安局A栋0601办公室 3.复审方式:根据报考人员提供资料开展核查。 在参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按照《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负责资格复审的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和条件进行复审,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经审查不符合应聘资格和条件(含自愿放弃的)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条件不符合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笔试、加分及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笔试成绩、加分和资格复审结果于2017年8月20日在“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仁怀市公安局内网、仁怀公安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为期一天公示。 (五)递补 对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于2017年8月21日进行一次递补(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递补人员)。经递补审查不符合应聘资格和条件(含自愿放弃的)的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不再递补。 (六)面试人员公示 按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于2017年8月22日在“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仁怀市公安局内网、仁怀公安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为期一天公示。 五、面试、体能测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2.面试时间:2017年8月24日9:00-17:00 3.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者凭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面试。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同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超过职位招聘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全部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同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1:1比例的,该职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不得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二)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2017年8月25日9:00-17:00 2.地点另行通知。 3.测试项目:男性:1000米跑;女性:800米跑。 4.测试标准及成绩计算:测试项目参照公安部体能测试标准,按照100分制计算。 5.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报考人员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中有异议或有举报的,应在此项目测试过程中或在测试结束离开测试场地前当场向在场的纪检监察人员提出,对离开测试场地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申诉等申请的,不予受理。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1.5×50%+面试成绩×40%+体能成绩×10%。考试成绩均实行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体能测试结束后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2017年8月26日在“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仁怀市公安局内网、仁怀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六、体检 根据招聘职位计划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同一职位考生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面试成绩也相同的,以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重新进行面试,以面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 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在招聘领导小组批准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若本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本人可向招聘领导小组书面申请复检,复检只能一次,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并指定到其他医院进行复检。复检结果由复检工作小组人员和体检考生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复检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复检工作小组人员注明情况,视为体检考生认可复检结果,复检结果交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原体检医院出具最终体检结论。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递补一次。 体检费用由市公安局承担,复检费用自行承担。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仁怀市公安局内网、仁怀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实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复查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对象须在招聘办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学历(人事)档案和相关材料。考察不合格的(含自愿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从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并进行公示。 八、公示 经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后,由招聘办在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仁怀市公安局内网、仁怀公安微信公众号上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公安局按照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按国家有关试用期的规定确定受聘人员的试用期和培训事宜。培训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聘。市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对岗位进行调配。 相关待遇及管理 (一)相关待遇 1. 工资待遇。实行协议工资制度和享受改革性补贴,2017年至2018年招聘的人员按照《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相关待遇的通知》(遵市人社通〔2015〕202号)规定的初级工及以下标准执行,今后协议工资、改革性补贴调整参照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发布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初级工及以下工资标准执行。 2.绩效考核。经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按照对应岗位享受相应的绩效考核奖励,具体以用人单位绩效考核奖励发放办法为准。 3、社会保险。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4.聘用期内按照政策规定享受住房公积金、公休假日、女职工保护;聘用期内因工负伤、致残和死亡按有关政策执行;退休均按劳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5.除享受以上1、2、3、4条规定待遇外,不享受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政策规定的其他待遇。 (二)管理 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制定的《仁怀市公安局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使用。 十一、纪律监督 (一)对违反规定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情节严重的,仁怀市公安局予以辞退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招聘工作期间,各项事宜在仁怀市公众信息网、仁怀市公安局内网、仁怀公安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发布,在通知时限内不按时间要求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招聘工作由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1—22222749 (仁怀市公安局) 监督电话:0851—22235833 (仁怀市纪委) 0851—22228713 (仁怀市公安局纪委) 仁怀市公开招聘公安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10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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