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泽县关于公开选聘基层文化工作者的公告
为有计划地培养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旅游服务领域专业人才,经临泽县基层文化工作者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一批基层文化工作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及条件 2022年,临泽县拟面向社会选聘基层文化工作者12人,主要协助各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抓好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工作。选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心公益、热爱文化和旅游事业,群众基础较好,服务意识较强; 2.在临泽县有固定住所,选聘人员年龄一般为18—50周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有文化特长、农村文化实用人才、临泽乡土名人、承担基层文化工作成效显著人员、在乡村旅游专业村建设方面做出贡献的人才可不受学历限制优先选聘)。 3.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拥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志愿奉献精神,具有从事文化工作和旅游管理岗位的基本技能,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热爱文旅工作。 4.全年能以脱产形式为全县各镇、村、社区提供文化旅游服务180天以上; 5.有文旅工作经历者、在县级以上文化、旅游比赛中获奖者可适当放宽选聘条件。 二、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组织审定、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组织报名 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获奖证书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及近期免冠2寸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填写应聘报名登记表。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9月20日结束。 报名地点: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1办公室(流沙河景区游客中心二楼) 联系人:易晓梅 电话:0936-5566699 1893659829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基层文化工作者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所有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进入组织审定环节。 3.组织面试 县基层文化工作者专项领导小组召集相关人员,对资格审查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根据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和才艺表演情况进行评分。 4.组织审定 对符合条件人员,由县基层文化工作者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审定。 5.公示及聘用 经组织审定符合条件的拟选聘人员,面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对象,并按程序签订一年期选聘协议。 三、人员管理及服务内容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后,由临泽县基层文化工作者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到各镇、村、社区开展文化旅游等相关工作。每名文化工作者定点服务2-3个村级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服务内容包括: 1.根据定点服务村的实际情况和村民文化需求,提出村级文化培训或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2.组织开展文艺演出、阅读、讲座等活动,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配合镇、村、社区及文化部门,开展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农村文化产业发展、文化市场管理等工作。 4.参与镇村旅游示范村建设及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培育等工作。 四、薪酬待遇 1.本次选聘人员属临时性聘用,聘期为1年; 2.聘用报酬按照每人每年2万元兑现(含社保金);选聘人员由受援单位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3.聘用人员签订服务协议,一年期满后自行解除聘用合同。县基层文化工作者专项领导小组根据聘用人员开展文化、旅游服务的情况,从中择优续聘。 临泽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9月6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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