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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西贵港市共青团覃塘区委员会招聘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2017-8-26 16:08| 发布者: 招考小编| 查看: 177| 评论: 0

摘要:    2017年贵港市共青团覃塘区委员会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团覃塘区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覃塘区预防青 ...
2017年广西贵港市共青团覃塘区委员会招聘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2017年贵港市共青团覃塘区委员会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团覃塘区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覃塘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职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资格及条件

  (一)遵纪守法,有较强的思想政治觉悟和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谦虚谨慎,勤奋敬业,服从指挥,团结协作;

  (二)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律专业优先考虑),年龄不超过30周岁;

  (三)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良好的组织活动能力,熟练计算机操作。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工作程序

  1.报名。符合岗位要求者填写《共青团覃塘区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1张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照,到团覃塘区委办公室报名(地址:覃塘区行政中心主楼302室),同时将报名表的电子版发送到团覃塘区委邮箱:qintang4861156@163.com。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谈资格。

  报名时间:2017年8月24日—9月7日(双休日不办理报名手续),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列为面谈人选,由团覃塘区委办公室电话通知本人。

  资格审查时间:9月8日

  3.组织面谈。

  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谈。面谈后确定试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团覃塘区委研究后正式聘用。

  面谈时间:9月中旬;面谈地点:团覃塘区委办公室。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

  四、工资待遇

  1.工资待遇:招聘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职工作人员为劳动合同工,试用期间待遇为1800元/月。试用合格者正式聘用,工资待遇为2500元/月。

  2.对正式聘用为团覃塘区委合同制人员,按国家、自治区和贵港市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直接与团覃塘区委联系,联系人:宋根生,联系电话:0775—4861156。

  共青团覃塘区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共青团覃塘区委员会

  2017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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