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省乐山市教育局宣传法规科公开聘请法律顾问1名公告
2015年四川省乐山市招聘法律顾问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5年10月20日讯: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川教〔2015〕2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聘请法律顾问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有良好政治素质,热爱律师服务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二)有良好职业道德,组织纪律性强,工作严谨细致,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持有效的《律师执业证》,10年以上的律师从业经历,并办理过具有较大影响的涉法事项。办理过涉及教育法律事务的优先; (四)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五)身体健康; (六)年龄原则在55周岁以下; (七)所属执业机构在乐山市市中区境内。 二、选聘程序 (一)在市教育局城域网公布遴选法律顾问的条件、程序; (二)初步筛选。由市教育局相关科室对报名人选进行初审; (三)市教育局党组会对初审后确定的候备人选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后,确定聘用人选; (四)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各工作日; (五)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可签订聘用合同。 三、选聘岗位和名额 市教育局法律顾问1名。 四、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9日至21日17:00前。 (二)报名地点:乐山市市中区翰园街129号乐山市教育局宣传法规科。电话:2447395、2446160。 (三)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现场报名时,应聘者需带上以下材料: 1.《乐山市教育局2015年公开招聘法律顾问报名信息表》(附件1) 2.律师执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1张; 3.身份证原件及其正反面复印件1张; 4.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1张; 5.个人情况(从业经历、工作成效等); 6.个人近期免冠照片1张。 应聘者须对提供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乐山市教育局 2015年10月15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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