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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云南省玉溪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17-9-5 20:09| 发布者: 招考小编| 查看: 266| 评论: 0

摘要: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玉溪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职数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
2017年云南省玉溪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玉溪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职数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选调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专业(以毕业证专业为准)和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选调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条件见岗位表,具体计算时间以报名开始日期为准;

  6、两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且现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以上等次;

  7、工作单位在玉溪市范围内(不含中央、省管单位)。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参加公开选调人员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单位、岗位、职数及具体报名条件

  见附件:《2017年玉溪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11日上午08∶00-2017年9月13日下午17∶00。报名结束后至2017年9月14日上午11:00,已报名但因资料不全或有误而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仍可修改并重新提交相关资料(仅限已报名岗位)。

  2、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玉溪人才网(www.yxrc.cn,下同)。简要流程:登录玉溪人才网→网上报名入口→注册→查看选调岗位→按岗位报名并填写报名资料→等待审核→审核通过→网上交费(注意查看交费状态,确认交费成功)→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3、网上交纳报名考试费用50元,交费时间截止2017年9月15日上午11:00。报名资料审核已通过且交费成功的考生才能打印准考证及参加考试。

  请各位考生务必及时查看交费状态,如出现交费扣款成功但系统显示交费失败(交费超时)的,考生须在交费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相关交费信息申请处理,并与玉溪人才网联系(电话:0877-2071327),逾期不再受理。

  4、本批次选调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任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将不可再报其他岗位,请考生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二)资格审查

  由各选调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凡考生不按要求及时提供所需材料,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选调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

  (三)笔试

  选调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并交费的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不限开考比例的岗位除外),达不到的取消该选调岗位或递减该选调岗位人数,被取消选调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可再报本次选调的其它岗位,请考生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满分100分,后续考试各环节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为2017年9月23日上午9:00-11:00,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7年9月21日至开考后半小时。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考前培训。

  (四)资格复审

  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以选调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选调岗位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的选调岗位参加笔试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必须由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及与报名岗位要求相关的证书、证明、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具体格式见附件)等资格复审材料参加,公务员还须提交放弃公务员身份承诺书。

  资格复审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后续考试,若资格复审合格但在后续考试前放弃的考生,不再递补。

  后续选调环节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确定拟选调人员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若仍无法区分,采取加试方式解决。对未划定分数合格线的岗位,实际等额参加结构化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岗位表有其他明确分数要求的以岗位表为准)。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在5个工作日内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由选调单位提出意见报选调主管机关决定是否递补。体检费由拟选调人员自理。

  (七)考察

  对拟选调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拟选调人员的现实情况,并对拟选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由选调单位提出意见报选调主管机关决定是否递补。

  (八)公示

  拟选调人员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拟选调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选调的,办理工作调动及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办理手续,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办理手续。

  三、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登陆玉溪人才网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或不具备选调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选调、聘用资格。

  (四)笔试后在后续选调环节中放弃的报考人员应当由本人向选调单位出具书面说明。

  (五)凡与选调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选调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选调单位负责人员和选调工作人员在选调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调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六)在选调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选调工作主管部门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七)选调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877-2030961

  四、报名咨询电话

  玉溪市检察官培训中心0877-2696073

  玉溪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0877-2039800

  玉溪市人民医院0877-2036632

  玉溪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0877-2023685

  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0877-8889369

  玉溪市土地储备中心0877-2664435

  玉溪青少年宫0877-2023585

  玉溪市农科院0877-2066427

  玉溪市教育局教学条件装备管理站0877-2029028

  玉溪市教育科学研究所0877-2023061

  1、2017年玉溪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样式).doc

  3、云南省2017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doc

  中共玉溪市委组织部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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