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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公务用车集中服务平台招聘劳务派遣驾驶员28名公告

2017-9-9 16:09| 发布者: 招考小编| 查看: 245| 评论: 0

摘要:    2017年淮安市淮安区公务用车集中服务平台招聘劳务派遣驾驶员公告  淮安市劳务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受淮安市淮安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委托,为淮安区公务用车集中服务平台公开招聘劳务派遣驾驶员。现将有关 ...
2017年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公务用车集中服务平台招聘劳务派遣驾驶员28名公告

   2017年淮安市淮安区公务用车集中服务平台招聘劳务派遣驾驶员公告

  淮安市劳务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受淮安市淮安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委托,为淮安区公务用车集中服务平台公开招聘劳务派遣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公开招聘驾驶员(轿车、商务车、考斯特)28名,其中A1照3名,C1照及以上25名(部分人员聘用后将作为平台工作人员)。

  二、招聘原则

  按照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基本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爱岗敬业。

  2.淮安市户籍,男性(常有夜班,适宜男性),高中(含职中)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A1照的可放宽至40周岁。

  3. 无犯罪前科,无治安案件涉案记录。

  4.  依法取得有效的A1、C1及其以上准驾等级驾驶证,驾驶证取得时间、实际驾驶机动车时间须达到3年及以上,此外,A1照还需提供近三年驾驶大型车辆的证明。

  5.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符体检要求的情形)。

  (二)不予受理报名的情形。

  1. 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 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司法机关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

  3. 吸毒或有过吸毒史的;

  4. 曾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

  5.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 各级人民法院公开通报的失信人员;

  7. 有纹身的;

  8.近三年驾驶车辆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

  9.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能应聘驾驶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百分制综合评分,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综合得分满分为100分,由笔试30%、技术实测40%、面试30%三部分组成,根据综合得分择优招聘。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费100元/人。

  1.  报名时间:2017年9月13日至2017年9月15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30

  2. 报名地点:淮安市劳务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商校路2号,东南花苑1–402室)

  咨询电话:(0517)85883520、85963520

  3.  报名时须提交资料:户口本、身份证、驾驶证、学历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2张(贴报名表1张,另交1张);用于资历证明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资格初审。报名时,招聘方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同等条件下对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部队从事车辆驾驶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以服务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或退伍军人档案材料为依据)。满足报名基本条件人员,通知进入笔试环节,不符合条件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笔试。符合条件人员统一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交通安全知识及机械常识,卷面100分,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80分及以上为合格,按招聘人数的1:2确定参加技术实测人员,不足按比例削减招聘人数。

  (四)技术实测。笔试合格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在指定地点、指定车辆、指定时间内参加实际驾车操作测试(技术实测实施方案另行公布)。技术实测由有关部门专业人员考核测评。按招聘人数的1: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按比例削减招聘人数。

  (五)面试。根据驾驶员岗位的工作特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六)体检。体检对象按规定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驾驶人员相关标准执行,同时结合本单位招聘岗位工作实际,本次招聘人员身体情况还须满足如下条件:

  1. 身高:身高为165厘米及以上;

  2. 视力: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

  3. 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4. 听力:不佩戴助听设备情况下,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

  5. 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

  6. 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

  7. 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另行通知。

  (七)确定拟招聘人选。根据笔试、技术实测、面试等方面的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

  (八)公示。通过淮安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拟招聘人选公示公告,公示期7天(含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

  若公示期无举报反映,或经查证举报不实不影响招聘的人选,即可确定为本次招聘人员。

  若公示结果影响招聘的,由此产生的缺额,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无人员递补时,岗位空缺。

  (九)办理上岗手续。公示结束后,由劳务中介机构会同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通知录用人员上岗,办理上岗手续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三个月。

  五、纪律及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0517)85912673(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二)参加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坚持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工作人员有舞弊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的有关资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隐瞒真实情况不符合报名资格的人员,不论在哪个招聘环节被发现,均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视情节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若聘用后发现(或受举报)存在上述情况的,直接终止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并视情节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人员管理方式。本次招聘的驾驶员实行劳务派遣管理和一年一聘。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核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内按月实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发放考核绩效奖;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续签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并解除劳动合同。

  (二)薪酬待遇。试用期发给2000元/月的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执行2000元/月的基本工资,缴纳“五险一金”,按规定发放考核绩效奖800元左右。

  本公告由淮安市劳务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淮安市劳务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9月8日

  附件:20170714淮安区公务用车平台公开招聘驾驶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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