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才网 网站首页 江苏 泰州 查看内容

2015年江苏省泰州市姜堰经济开发区招聘部分劳务派遣性质城管中队队员公告

2015-10-21 18:08| 发布者: 招考小编| 查看: 328| 评论: 0

摘要:   2015年江苏省泰州市姜堰经济开发区招聘城管中队队员简章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5年10月21日讯:因工作需要,姜堰经济开发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劳务派遣性质城管中队队员,现将相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
2015年江苏省泰州市姜堰经济开发区招聘部分劳务派遣性质城管中队队员公告

  2015年江苏省泰州市姜堰经济开发区招聘城管中队队员简章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5年10月21日讯:因工作需要,姜堰经济开发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劳务派遣性质城管中队队员,现将相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数量

  计划招聘15名。

  二、招聘对象

  高中及以上学历人员。

  三、应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敬业;

  2、相貌端正,身体健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有一定的吃苦精神;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男性,身高170cm以上;

  5、特殊情形的年龄适当放宽(有城管工作经验或退役军人),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⑴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2日——10月22日(上午8:30 ─ 11:30,下午14:00 ─ 17:00)。

  ⑵报名地点:姜堰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姜堰区姜堰大道88号)。联系电话:0523-88109122。

  ⑶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2张、《江苏省姜堰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城管中队队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达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笔试达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全部入围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达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四)考察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再根据笔试成绩,如成绩还相同,则另行组织面试确定。

  总成绩计算方法: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如考生有城管工作经历的总成绩加3分,有当兵经历的总成绩加2分,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总成绩加1分,如同时具备城管工作经历和当兵经历的不重复加分,以高分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五)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列为体检人选。

  (六)聘用

  用工方式采用劳务派遣的形式,由姜堰区鑫源建设有限公司办理聘用手续后派遣到姜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作(逾期不报到者,视为弃权)。

  五、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由开发区管委会负责。

  首次聘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一个月),聘用期内待遇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1、基本工资不低于姜堰区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办理五险一金,享受特岗津贴,其中单位负担部分由单位承担,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2、绩效工资按开发区聘用人员待遇实行绩效考核。

  3、试用期内不合格者予以解聘;首次聘期为1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每两年重新签订聘用协议,续聘期内,年终考核不合格者不予续聘。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七、本《简章》及未尽事宜由由江苏省姜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附件:江苏省姜堰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城管中队队员报名表

  江苏省姜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二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鸡蛋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王才网 ( 晋ICP备11000463号-10 )

GMT+8, 2024-5-1 18:33 , Processed in 0.238456 second(s), 1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Template By 【未来科技】【 www.wekei.cn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