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道公开招聘合同制城管辅助人员4名公告
2017年广州市海珠区凤阳街道招聘合同制城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海珠区凤阳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合同制半封闭式管理的城管辅助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城管辅助队员4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备较好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工作态度好,能吃苦耐劳,有责任心,能适应半封闭式管理,善于与群众沟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愿意从事城市管理工作。 4、年龄要求:年龄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5、已取得高中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7、中共党员、退伍军人、有城市管理工作经验及具有法律、驾驶(C牌以上)特长、学历大专以上的应聘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拘留、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情形的。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9月26—28日)共三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2、报名地点:海珠区泰沙路555号凤阳街道办事处综合楼4楼执法队 3、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三张、本人简历一份。如持有退伍证、驾驶证的,须携带原件及复印各一份,到报名现场进行报名填写报名表。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面试对象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气质。满分为100分,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对面试的总分由高至低取前4名进行常规入职的体检。 五、聘用及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及试用期制,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工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待遇为平均约6万元/年/人,这其中包含基本工资、法定“五险一金”(包括单位和个人部分)、绩效工资、加班费、高温津贴等福利。 2、按照国家劳动法签订劳动合同。 3、每周工作时间为5天,每天工作8小时。 凤阳街道办事处 2017年9月27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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