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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海西州都兰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公告(4人)

2023-7-29 17:10| 发布者: 朵朵小编| 查看: 320| 评论: 0

摘要: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都兰县人民检察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文员若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及名额计划招聘行政文员4名。二、岗位职责从事与检察工作有关的辅助性工作以及单位安排的其他事务 ...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都兰县人民检察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文员若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计划招聘行政文员4名。

二、岗位职责

从事与检察工作有关的辅助性工作以及单位安排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爱岗敬业,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心,组织纪律性强,有团队协作精神;有较好的语言表达、文字组织归纳能力,具备较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

3、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法律专业、有一年以上从事法律职业或具有相关经验者优先考虑;

4、年龄25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都兰县内户籍;

5、男女不限,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它要求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6、能熟练应用计算机办公软件、简单文稿处理及正常沟通能力。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7日起至8月7日截止(以收到报名材料时间为准)

2、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3)学历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2张近期二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

3、报名地点:都兰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办公室),联系电话:0977-8232982。

4、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应聘信息资料。

(二)面试

对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我院组织进行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聘用

本院根据报名条件和面试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拟聘用人员经考核合格的,由我院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为都兰县人民检察院合同制临聘工作人员,合同期限1年以上。试用期内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都兰县人民检察院所有。

                  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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