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互联网信息中心招聘政府聘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海丰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聘员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部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组织招聘海丰县互联网信息中心政府聘员。现将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海丰县互联网信息中心招聘政府聘员2名(详见附件)。 二、薪酬待遇 政府聘员工资和津补贴待遇按县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政治素质好,保密观念强,有上进心和责任感,诚恳务实,踏实工作; (四)服务意识强,工作态度好,心理素质好,团队合作精神佳;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计算机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熟悉网络应用,年龄不超35周岁(1982年9月1日后出生); (六)具备较好的文字组织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七)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相关条件及工作技能; (八)有工作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在各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采取技能测试和面试方法进行。具体程序及办法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公告时间:2017年9月26日至10月5日,共10天。 2.报名时间:2017年10月9日至11日止,上午 9:00-11:00,下午 15:00-17:00。 3.报名地点:中共海丰县委宣传部干部股(海丰县城红城大道988号县委大院一楼)。联系电话:0660—6893236。 4.报名者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和学历认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个人简历、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5.报名初审合格者,填写报名表。 (二)考试 本次招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粤人社发[2013]21号)等文件精神,采用技能测试和面试形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根据技能测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三)体检 根据《广东省公务员录用办法(试行)》(2009年2月21日)等文件精神,体检人员到指定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凡有传染病、心脏病及其他严重疾病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同时按考试总成绩依次取下一名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审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文件规定,政审考核工作由县委宣传部组织。政审内容主要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考核对象有违法违纪行为不符合任职条件的,经查证属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五)公示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对经过考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的初定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 五、其他 具体招聘工作由中共海丰县委宣传部负责实施。本方案由中共海丰县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中共海丰县委宣传部 2017年9月26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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