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800名公告
经市政府批准,沈阳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沈阳市公安局委托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以下简称“省管院”)负责本次招聘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巡逻辅警1800名,其中,男性1600名,女性200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辅警要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首次招聘年龄在30周岁以下;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退伍士兵需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矫正视力在1.0以上,无口吃、无重听、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 6.男性身高在170cm以上,女性身高在160cm以上。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人员;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现从事公安辅警工作以及曾经从事公安辅警工作的人员不得报考;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工资待遇 平均工资标准为297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信息均采用网络发布的形式,官方信息发布网站为省管院官网(http://www.lacpj.org.cn/)。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登陆省管院官网填写并打印报名表。 2.报名时间:2017年10月3日8时至2017年10月8日24时。 (二)体能测试和领取准考证 1.体能测试标准: 2.测试时间:2017年10月9日8时至17时。 3.测试地点: 省管院警体馆(地址:沈阳市东陵区东陵东路82号)。 4.相关要求:考生须携带网上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学历证明材料和3张1寸照片;参加测试人员须穿着运动鞋;患有心脑血管、高血压疾病人员禁止参加测试。 5.通过体能测试后,考生到警体馆二楼进行现场确认,信息确认通过后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考试试卷采用公务员行政能力测试题型,满分为100分。 2.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面试 1.面试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省管院官网面试通知。 (五)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及体检标准详见省管院网站体检通知。 (六)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拟聘用人员须服从用人单位岗位调剂,否则不予聘用。 (七)联系方式 电话:024-86841511 五、注意事项 沈阳市公安局和省管院作为此次招聘工作的负责单位,从未授权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参与培训、招聘、录取等业务,请广大考生谨防受骗;同时,沈阳市公安局将对进行非法宣传的组织或个人追究法律责任。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 2017年10月1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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