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温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所属成都市温江区少年儿童业余体校考核招聘1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规定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温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所属1家事业单位拟考核招聘1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详见附件1)。本次考核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详见招聘岗位条件表。应聘考生如是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在国外(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应聘考生报考时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有关要求执行。 二、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当日,2023年8月30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8.2023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三、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形式,应聘人员需现场提交个人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9月4日-9月8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报名地点:成都市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成都市温江区人和路733号海科大厦6号楼2楼60225)。 3.报名提交资料: ①《成都市温江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境)外留学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⑤其他证明材料。 4.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区文体旅局将于开展面试考核的5个工作日前,通过电话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凭《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 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技能展示及专业技术理论知识答辩。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技能展示占50%、专业技术理论知识答辩占50%。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岗位招聘人数。无法调减或取消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办理。考核成绩设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如同一职位考核成绩相同,则采取次日加试的方式,该职位的考核成绩以加试成绩为准。 考核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等相关事宜,将于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基本信息公开—人事招考”栏)公布。 六、体检 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进入体检人员由我局和招聘单位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我局和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应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进入体检。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我局和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我局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应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进入体检和考察。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温江区人民政府官网(www.wenjiang.gov.cn/)“政务公开-基本信息公开-人事招考”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报到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我局和招聘单位按程序报送审核确认。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招聘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温江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 联系电话:028-82728185 详细地址:成都市温江区人和路733号海科大厦50202室 考生咨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面试等相关问题,请拨打电话028-82727899,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十一、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在招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据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并对应聘人员的违纪违规、失信行为进行记录。 2. 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wenjiang.gov.cn/)(“政务公开—基本信息公开—人事招考”栏)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3. 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我局无关,特此提醒。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公告由成都市温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负责解释,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附件1.成都市温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所属成都市温江区少年儿童业余体校考核招聘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成都市温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3年8月30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关于我们|王才网 ( 晋ICP备11000463号-10 )
GMT+8, 2024-11-1 09:01 , Processed in 0.052166 second(s), 1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Template By 【未来科技】【 www.wekei.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