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1.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障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名; 2. 昆明市盘龙区医疗保险中心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公益性岗位招聘条件(已做就业困难认证,符合下列条件中一条即可) (一)基本条件 1. 零就业家庭人员:指城镇非农业户口,家庭成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并进行失业登记,但无人从事有报酬工作或无任何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家庭成员; 2. 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4050”大龄失业人员,即年满40周岁女性失业人员、年满50周岁的男性失业人员; 4. 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 5. 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需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经就业经办机构核查,失业登记时间已连续达到一年以上; 6. 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 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以上人员需办理城镇失业登记,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后,进行公益性岗位安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 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 2. 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在境内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 5. 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三、岗位要求 1. 爱岗敬业,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吃苦耐劳,具有全局观念和团结合作精神; 2. 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协调沟通能力,能够熟练使用电脑和操作办公软件,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3. 中专以上学历。 四、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 身份证复印件1份; 2. 个人上岗申请1份; 3. 个人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要到户口所在地进行就业困难登记认证); 4. 相关学历证明。 5. 近一年的身体检查报告。 五、薪酬待遇 本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签订公益性岗位协议的为其购买失业保险,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六、报名方式 1. 报名时间:2023年9月1日-9月15日9:00-17:00。 2. 报名地点: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481号盘龙区医疗保障局。 3.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唐老师 0871-63154462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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