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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山东省德州宁津县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选拔3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5-10-22 22:54| 发布者: 招考小编| 查看: 293| 评论: 0

摘要:   2015年山东省德州宁津县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选拔工作人员办法   为更加有效的发挥审计监督职能,进一步优化我县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人员结构, 2015年宁津县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县审计局下属事业单位)选拔3名 ...
2015年山东省德州宁津县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选拔3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5年山东省德州宁津县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选拔工作人员办法

  为更加有效的发挥审计监督职能,进一步优化我县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人员结构, 2015年宁津县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县审计局下属事业单位)选拔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选拔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选拔范围

  宁津县事业单位中使用事业编制、在编在职、担任副科级以下职务且符合条件的公开招聘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心;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4、试用期满并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5、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选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经历;

  7、符合选拔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宁津县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选拔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工作经历、任职时间计算截至2015年9月30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拔: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拔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选拔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由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和县审计局共同组成的县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选工作的政策研究、协调指挥、监督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选拔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审核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6日至10月27日8:30-18:00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按以下程序进行:

  1、考生登录(http://www.njrcw.gov.cn)“宁津人才网”下载填写《宁津县选拔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宁津县选拔工作人员诚信情况表》(附件3);

  2、县人社局综合规划科现场报名(宁津县阳光大街东首1号人社局2号大厅,电话:0534-5421931)。

  现场报名时需提交:①报到证、②毕业证、③学位证、④二代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⑤单位开具同意报考及在职证明; 6张1寸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报考人员不得委托他人代办报名和现场认定手续,报考资格一经选拔机关确认通过,不能更改。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办法,以及岗位表中的各项具体要求,确定自己属于选拔对象范围并符合选拔条件之后,再根据岗位表选择自己符合要求的岗位进行填报。

  (二)资格初审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拔工作全过程。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通过。

  四、考试

  考试由县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根据报名人数确定考试形式(笔试、面试相结合或直接面试)。

  考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与体检

  考察采取等额考察方式进行。按考试总成绩,分选拔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名单。

  考察人选确定后,县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进行考察并根据考察情况按岗位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作风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认真核实考察对象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相关手续是否完备。

  体检工作由县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本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放弃选拔资格,要向县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写出书面申请,经县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取消其选拔资格,并从本岗位中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考察、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办理转聘手续

  县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按照管理权限,确定拟选拔人员,由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社会和选拔单位、所在单位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使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聘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七、纪律与监督

  要严肃选拔工作纪律。考选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选拔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考选人员,将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确保选拔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八、其他

  本次选拔工作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本次选拔未尽事宜,由县公开考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选拔相关信息、通知均在“宁津人才网” (http://www.njrcw.gov.cn)上发布。

  选拔咨询电话:0534-5421931

  监督电话:0534-5221142

  附件:

  1、宁津县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工作人员岗位表

  2、宁津县选拔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宁津县选拔工作人员诚信情况表

  宁津县选拔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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