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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保山市龙陵县卫生健康局监督执法所招聘公告

2023-10-10 18:45| 发布者: 小编丁丁| 查看: 95| 评论: 0

摘要: 为适应新时期卫生监督工作需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建设,提高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能力和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卫生监督协管员,现将 ...

为适应新时期卫生监督工作需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建设,提高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能力和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卫生监督协管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名,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2023年龙陵县卫生健康局监督执法所计划招聘卫生监督协管员4名(属编外人员,按合同制进行管理)。招聘的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023年龙陵县卫生健康局监督执法所公开招聘卫生监督协管员计划明细表》。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职业禁忌性传染疾病。

(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临床医学、法律专业报考者,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

(五)年龄35岁及以下(即1988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报名当天。

(六)龙陵县本地户籍。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发布公告、报名、笔试、面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聘用由龙陵县卫生健康局监督执法所负责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2023年10月8日在龙陵县卫生健康局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3日(星期五)14:30-17:30,逾期不再办理。

2.报名地点:龙陵县卫生健康局监督执法所办公室。(地址:龙陵县龙山镇热泉路中段龙陵县卫生健康局二楼)

3.联系人:任贤香,联系电话:0875-6127533 。

4.报名要求:由应聘者本人携带户口簿、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龙陵县卫生健康局监督执法所公开招聘卫生监督协管员报名表》、近期免冠五分彩色照片1张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三)考试

1.根据报名后资格审查结果,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数比例高于3:1的先进行笔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2:1的比例确定进入结构化面试,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结构化面试。

2.根据报名后资格审查结果,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数比例等于或低于3:1的直接进入结构化面试。

3.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满分100分,从高分到低分2:1的比例进入面试。

4.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组织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等方面的素质,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分数未达70分,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环节。

5.成绩计算:以面试成绩高者胜出;若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加试面试一题,以加试成绩高者胜出。

6.笔试或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7.其他事项:若发布公告后没有报名对象,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采取直接面询的方式,完成岗位招聘工作。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公示经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及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面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

(七)办理聘用手续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龙陵县卫生健康局监督执法所依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能胜任工作的,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八)人员递补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依次递补:

1.进入体检环节放弃的;

2.报考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录用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报到的;

6.聘用人员试用期内主动离职导致岗位空缺的。

五、福利待遇

(一)基本工资月工资398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及单位负责部分),试用期按基本工资80%发放。

(二)休假、福利休假和福利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食宿自理。

(三)社会保障试用期结束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由用人单位购买“五险一金”(个人需承担单位按比例缴纳外的费用)。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条件,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如有不符或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和考核成绩,已签订的协议无效。

(二)应聘人员应服从工作安排。

(三)应聘人员要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四)招聘工作由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卫生健康局纪检组负责监督。

附件:1.2023年龙陵县卫生健康局监督执法所公开招聘卫生监督协管员报名表 

2.2023年龙陵县卫生健康局监督执法所公开招聘卫生监督协管员计划明细表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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