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稳就业保民生系列决策部署,进一 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兜牢就业民生保障线,根据我市《公 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拟在 市直单位辅助性、服务性等岗位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范围 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具有我市户 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愿望,无农村承包土地,已进行失业登记且符合岗位要求的下列人员。 ( 一)女性满 40 周岁、男性满 50 周岁的我市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 二)靠借贷上学或家庭稳定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2 倍,仍未就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三)法定劳动年龄内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 (四)残疾人。 (五)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人员。 (六)各县(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符合上述条件人员需先到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 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后方可报名(详见附件:市人社函〔2020〕45 号)。 二、招聘人员单位及数量 具体单位(排名不分先后)如下:
三、招聘条件:(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 一)认定。公告发布即日起,符合条件人员自行下载附件 《晋中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到市、县人社部门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 年 10 月 25 日——26 日 2.报名地点:晋中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龙湖大街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附二楼大厅)。 3.报名时携带材料: (1)近期一寸免冠红底彩照 1 张; (2) 已经加盖 “就业援助对象认定专用章” 的《就业创业 证》(或《山西省电子就业创业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晋中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原件及复印件。 (三)面试。本次招用不组织笔试,由各用人单位对符合条 件的报名人员当场进行面试,招满为止(“零就业家庭”成员优先)。 对申报单位岗位超过其招用人数的报名人员,可自愿选择给予调剂,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公示。从面试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在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 (五)录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各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 动合同,合同期三年,试用期 1 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工资待遇 录用人员岗位补贴为 1960 元(后期随最低工资标准变化进 行调整),并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四项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由就业专项资金负担,个人部分由被录用人员自己承担)。 六、录用人员的管理 所有录用人员均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相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按《晋中市公益性岗位开发暂行办法》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 七、监督 本次招聘活动,诚请社会各界人士予以监督。如发现弄虚作 假,徇私舞弊等行为,请向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举报投诉。 投诉电话:0354-3075639 咨询电话:0354-3075663 3075501 附件:《关于认真做好 2020 年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中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通知》(市人社函〔2020〕45 号) 晋中市就业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3 年 10 月 20 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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