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南票区人才队伍建设,助力南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依据《南票区人才服务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计划》(南委人才〔2023〕1号)及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急需紧缺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引进20名急需紧缺专业研究生学历人才(其中本科学习经历要求为全日制)。岗位信息详见《2023年葫芦岛市南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急需紧缺优秀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为1987年12月4日至2005年12月4日(含)期间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即为1977年12月4日至2005年12月4日(含)期间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研究生阶段的专业要求,符合《岗位信息表》中专业类别。本科阶段专业不限; 7.承诺在南票工作五年以上; 8.具体岗位要求,以公告中岗位信息表内容为准。 应聘人员须于报名结束日(含)之前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海外院校毕业生须于报名结束日(含)之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6.在读的高校学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7.现役军人、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相关政策待遇 (一)培养使用 将公开招聘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纳入优秀年轻干部名单,“一人一档”建立成长档案,采取培训、挂职锻炼等方式进行重点培养和跟踪管理。试用期满合格后综合考虑现实表现、能力素质、发展潜力和工作业绩等情况,择优予以岗位聘用。博士研究生可择优委任到七级(相当于正科级)领导管理岗位,硕士研究生可择优委任到八级(相当于副科级)领导管理岗位。 (二)补贴补助 参照《南票区人才服务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计划》(南委人才〔2023〕1号)中“2023引优生行动”的补贴标准为引进的急需紧缺优秀人才发放为期3年的生活补贴和住(购)房补贴。补贴发放标准为生活补贴按每月博士2000元、硕士600元,住房补贴按每月博士1000元、硕士400元。 四、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含),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票区人民政府网站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3年12月4日—8日。 (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3.报名材料: (1)如实填写《2023年南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急需紧缺优秀人才报名表》(附件2一份),(照片处需为本人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本人签字处必须手签并不得他人代签),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信息采集表》纸质版及电子版(附件3),纸质版现场报名时提交,电子版发送至nprczx@163.com,标题注明“姓名+报考单位”。电子版必须在报名时间段发送; (4)研究生阶段是国内院校的: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查询的一个月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研究生阶段是海外院校的: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一份); (5)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证件照片3张(报名登记表1张,准考证2张); (6)在职的报考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一份,如已离职可提供离职证明。确有困难无法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时提供; (7)个人荣誉和社会实践经验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请考生按照报名材料编号顺序将报名材料装订成册。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要求考生所提供的证件和信息要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4.报名地址:葫芦岛市南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会议室。(葫芦岛市南票区下庙子欢馨小区23#楼) 联系电话:0429--4928004 (三)资格审查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按照公告及招聘条件,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四)考试 资格审核合格考生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将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南票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统一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南票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告。 体检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资格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后如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由主管部门会同聘用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和区人社局。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票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登记 公示无疑义的,办理聘用手续,按有关法规政策纳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的人员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名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核、考核、体检、考察)期间,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工具不畅无法联系,所致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3.专业要求参考《2022国考学科指导目录》和《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4.请考生慎重决定是否按要求参加面试,参加面试后原则上不可放弃。因特殊原因在体检环节后仍出现的空缺岗位,如申请单位急需,可按该岗位面试成绩高低顺序进行递补。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具体回避有关规定,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 6.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程序,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7.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8.本公告由中共南票区委组织部和南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报名期间的咨询电话: 0429--4928004(工作日9:00--11:00,14:00--16:30) 中共南票区委组织部 南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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