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依法解决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民商事仲裁机构。因业务发展及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仲裁办案秘书。 2.组织、推动和管理仲裁程序以及调解工作,协助仲裁庭处理案件,处理各类仲裁文书;(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品行;(二)热爱仲裁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写作能力,执行力强,能满足业务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服从安排分配,能承担高强度的工作压力;(三)仲裁秘书要求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从事仲裁秘书工作、担任书记员两年以上优先录用;(四)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有丰富工作经验或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可适当放宽。1.应聘人员登录点击本委微信公众号或宁夏英才招聘下载《银川仲裁委员会办案秘书招聘报名表》,将填写好的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本委指定邮箱;2.报名时间:自2023年11月29日--2023年12月7日。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学历认证复印件各1份;4.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交工作经历证明;有职称、资格证书的提供复印件1份;上述资料可采取直接送交或快递邮寄、电子邮件(备注姓名)等方式提交。经对应聘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资质和工作经历等进行初审审查合格的,将以电话方式通知参加面试,面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其他资料原件。(二)正式录用职工的月度薪酬为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办案提成)。本委对新聘人员实行上岗试用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为基础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入职手续;试用不合格者,不予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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