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旗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内人社办发〔2020〕5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50号)精神,结合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40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公共服务类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40名,其中,旗政务服务局30人、旗医疗保障局5人、旗统计局5人。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在科左后旗城镇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指离校两年及以上从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2月18日(不含)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规定的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公益性岗位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 6.现役军人; 7.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公益性岗位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s://sign.naimanyun.cn/)进行报名。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 2.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8日上午8:30至2023年12月20日下午17:00止。 3.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专业)。 4.资格初审在网上进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旗人社局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应聘人员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对于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二)笔试 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成绩在科左后旗人民政府网公布。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人数时,以直接考察的方式确定拟聘人员。 (三)资格复审 1.由公益性岗位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及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审批表》。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4.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认定 (1)所需材料: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城镇常住人口证明(所居住的社区提供)、近期二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2)认定地点:科左后旗人力资源和就业服务中心(原就业局)119室。 (3)咨询电话:0475--5223268。 (四)体检与考察 按照招聘计划人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范围。笔试成绩末位并列时,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1.体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并在指定的旗级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相关修订标准执行。体检费考生自理。 2.考察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意识形态、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等方面进行考察。 体检和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因工作需要,本年度再次开发公益性岗位的,从本次参加笔试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聘用,不含已被聘用后辞职或招聘过程中自愿放弃的考生。 (五)公示与聘用。考察合格人员在科左后旗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领导小组统一分配,不服从分配的视为自动放弃。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本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六)岗前培训。根据聘用人员岗位特点和工作职责,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岗前培训。 四、工资待遇及管理 (一)工资标准及社会保险。工资每月2200元,按自治区最新公布的本地最低工资标准使用就业专项资金支付,不足部分由旗财政补差。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其中,单位缴纳部分使用旗财政资金支付,个人应缴部分由用人单位从本人工资中按月代扣代缴。 (二)监督管理。公益性岗位实行“谁使用,谁管理”的工作机制,用人单位负责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实行考勤制度,确定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工作职责,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奖惩办法,并按月向旗就业服务中心如实上报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上岗工作情况。每年进行年度考核,经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合同。 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解除与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动合同关系,并提前函告旗就业服务中心,停止发放工资和社会保险补贴。 1.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2.无故旷工连续达15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达30天以上的; 3.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4.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 5.有违法或犯罪行为的; 6.不适宜继续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纪律和监督 (一)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回避情形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执行。 (二)招聘过程中招聘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如发生违纪违规行为,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 (三)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劳动合同,并建立应聘人员公开招聘考试个人诚信档案,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四)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报名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中,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空缺时,均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同一环节同一岗位最多递补1次。 (三)本次公开招聘方案中其他未尽事宜以及招聘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有关信息将在科左后旗人民政府网公布。 报名咨询电话:0475--5212114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审批表.doc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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