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梅林小学附属幼儿园招聘公告
深圳市福田区梅林小学附属幼儿园创办于1995年,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河社区内,是一所省一级区属公办幼儿园。因幼儿园的发展需要,为促进加强园所管理队伍建设及优秀人才储备,以“公开、公平、择优”为原则,现面向社会招聘教师、清洁员。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配班教师/机动教师-1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心理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及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技能; 2、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方向为学前教育或教育类相关专业; 3、喜欢幼儿,有积极适宜的儿童观,能独立组织幼儿的一日生活,做好幼儿课程设计与实践。 4、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具有市级以上经验者、体育、音乐、舞蹈、美术特长优先。 (二)面点师-1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在45岁以下,男女不限,高中学历(含)以上;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干净整洁,有责任心; 3、具有在幼儿园或学校后厨工作的经历; 热爱餐饮工作,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及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 4、负责幼儿园的幼儿和教职工的早餐、中餐、午点点心的制作工作;协助厨房完成餐点制作、卫生清洁与消毒等工作。 5、上岗前必须取得《厨师职业资格证书》、《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三)清洁员-1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性别不限,身体健康; 3、性格开朗,踏实肯干,做事麻利,有条理性; 4、有团队精神,善于沟通,能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 5、女性年龄不超过45岁,男性年龄不超50岁,有无经验均可,有保洁工作经验的优待录用。 应聘人员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需符合《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公办幼儿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深教规[2019]3号)第十七条关于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任职条件的要求。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内警告或单位处分的; 2.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任一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考部门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内的(禁考期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有关规定); 5.有犯罪记录或者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从事学前教育的情形; 6.存在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公办幼儿园辞退的情况;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报聘程序 01-报名方式 填写《应聘报名表》、简历及报名材料扫描件,打包成压缩文件发送至邮箱362371874@qq.com。邮件标题命名格式:姓名+应聘岗位+联系电话。 02-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26日,具体截止日期园方可根据实际招聘情况进行调整。 03-报名材料 1.福田区公办幼儿园应聘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提供:健康证、相关资格证(如保育员上岗证等)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所在幼儿园等级文件;任现职现岗证明(或文件、聘书、证明等相关材料);荣誉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无违法违纪行为个人承诺书(附件2); 04-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视综合情况确定是否递补。 (三)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我园公示7个工作日。 05-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 06-试用期及薪酬待遇 (一)试用期 与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则继续聘用;如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二)薪酬待遇 参照《深圳市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过渡期薪酬指引》执行。 07-其它事项 1.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2.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3.咨询电话:0755-83110314 13662578804 邓老师 附件2:无违法违纪行为个人承诺书.doc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关于我们|王才网 ( 晋ICP备11000463号-10 )
GMT+8, 2024-5-24 02:43 , Processed in 0.059741 second(s), 1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Template By 【未来科技】【 www.wekei.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