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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河南省许昌鄢陵县游客接待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公告

2017-10-31 16:10| 发布者: 招考小编| 查看: 449| 评论: 0

摘要: 为满足鄢陵县游客接待中心日常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5名,其中导游服务人员7名,信息化 ...
2017年河南省许昌鄢陵县游客接待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公告

为满足鄢陵县游客接待中心日常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5名,其中导游服务人员7名,信息化管理人员3名,水电工1名,安保人员2名,保洁人员2名。

  二、招聘对象

  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为鄢陵县辖区内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现象。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适应岗位相关需求。

  3、身体健康,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爱岗敬业。

  4、应聘导游服务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有导游服务工作经验者、导游证和旅游管理、播音主持专业优先,年龄为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至1997年9月1日期间出生);应聘信息化管理人员应具有国家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信息化、计算机等专业相关,有网站、微信运营及维护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年龄为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至1995年9月1日期间出生);应聘电工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有电气设备维修、运营、更新等相关工作经验2年以上者优先,年龄48周岁以下;应聘安保、保洁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有安保、保洁经验者优先,年龄48周岁以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适合岗位要求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鄢陵县人劳局与鄢陵县旅游局组织实施。招聘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鄢陵县政府网(http://www.yanling.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31日至11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鄢陵县旅游局。

  3、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自行下载)。

  4、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5、资格审查合格者,持身份证于11月6日到鄢陵县旅游局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三)考试

  报考导游服务、信息化管理工作人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项内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考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考职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按照该职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的数量,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国家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五)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负责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从报考参加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面试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确定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问题属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五、管理和待遇

  1、聘用人员确定后,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招聘人员在岗使用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符合其他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2、待遇:试用期间,工资1520元/月。试用期满后,岗位基本工资标准暂定为每月1850元,并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岗位工龄工资标准从高校毕业生聘用之日连续工作满1年算起,每增加1年工作时间,年度考核合格,增加100元的岗位工龄工资。社会保险补贴单位承担部分由单位缴纳,个人承担部分由个人缴纳。

  3、建立年度考核奖励机制,按考核结果等次给予一定奖励。就业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年度考核、岗位供求和工作需要,经协商一致,经当地县级人社部门确认,可以续签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

  4、其他未尽事宜依照法律法规执行。

  本方案仅对本次招聘活动有效,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鄢陵县旅游局纪检组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374-7166368

  鄢陵县旅游局

  2017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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