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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人才引进9人公告 ...

2024-3-20 13:33| 发布者: 小编丁丁| 查看: 79| 评论: 0

摘要: 为大力推进包头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发展,根据《包头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办法》(包人才组发〔2023〕3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拟引进一批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引才 ...

为大力推进包头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发展,根据《包头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办法》(包人才组发〔2023〕3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拟引进一批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计划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校园招聘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结合的方式,共设置6个岗位拟引进9名人才,详见《包头市2024年春季赴外招聘和2024年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计划申报表》(附件1、2)。

二、引才条件

(一)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事业心强,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学历、学位满足以下条件即可报考:考生应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全日制研究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不接受以第二学位报考,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5.年龄: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全日制本科生不超过28周岁(1996年6月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9年6月以后出生);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以及民办高校毕业生。

3.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程序

(一)发布信息。包头市政务服务中心官网、包头12345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同时在双一流高校设置校园招聘报名点。

(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20日至3月29日,报名时间为8个工作日。

具体步骤如下:1.报名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自行制作文件名为“报考单位+岗位+姓名+电话号码”的电子文档压缩文件包,发送到报名邮箱:btzwbgs@163.com,报名截止日期下午17:00后不再接收材料,联系电话:0472-6862395、0472-6862309。报名时间以邮箱收到报名邮件时间为准,在规定时间以外收到的报名材料视为无效。

2.电子文档压缩文件包应包括以下资料(电子版PDF扫描件)

①《包头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

②个人身份证(正反)扫描件;

③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学信网学籍或学历验证报告。(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认证、相关资格证书)

(三)资格审查。由局机关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现场及邮箱接收的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凡因材料提交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主观因素导致审查未通过者,后果自负。对报名人才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录用后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一切责任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四)面试。资格审查后,通过包头市政务服务中心官网、包头12345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以及电话告知等形式,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由局机关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具体工作。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未达到3:1的岗位,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方可进入考察环节。面试成绩将通过包头市政务服务中心官网、包头12345微信公众号对外公示5个工作日,考生如对考试成绩存有疑议,可拨打电话0472—6862395、0472—6862309咨询。面试过程全程录像,由局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专职纪检委员全程进行监督,相关影像资料永久保存以备查。

(五)考察。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排名等额确定考察人选,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考察工作由局机关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人员组成的考察组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校内表现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结果将作为确定录用人选的依据之一。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局机关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将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考察环节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录用情形,取消录用资格。

(六)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由局机关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对于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考察中途放弃、体检未参加或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面试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会议研究和公示。综合面试成绩以及考察和体检结果,局机关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引进人选名单,经局党组会集体研究通过后在包头市政务服务中心官网、包头12345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八)办理聘用。公示无异议,办理人事手续,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引进人才最低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限从聘用之日起计算,服务期满后纳入常态化管理。服务期内不得以辞职再引进的方式,引进至市内其他事业单位。服务期内除组织调整外,原则上不允许调动、借调到市内其他事业单位。对无正当理由放弃或不履行最低服务期的,解除聘用合同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引进人才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引进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宜

(一)引进人才在包头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期间可按照包头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享受相应待遇。

(二)人才引进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整个人才引进工作期间,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引进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三)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有关规定,坚持标准条件,规范操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四)未尽事宜由局机关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五)咨询和监督电话:0472-6862395、0472—6862309。

附件:

1.包头市2024年春季赴外招聘和2024年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市政务服务中心)计划申报表

2.包头市2024年春季赴外招聘和2024年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受理中心)计划申报表

3.包头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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