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上海南湖职业技术学院于2021年4月9日揭牌成立以来,以新型高职院校高质量建设为目标,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以“加强内涵建设 塑造南湖品牌”为工作主线,以着力建设“技能虹职”为抓手,依托虹口区“上海北外滩 都市新标杆”建设机遇期,主要实施面向高中阶段毕业生的三年制学历教育和面向初中阶段毕业生的五年一贯制学历教育,构建职前职后“双新”模式。 现根据学院发展需要,诚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技术技能人才。 二、招聘计划
三、岗位职责 01实训指导 1.参与实训室管理,并对实训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在能力范围内对故障设备进行维修等工作。 2.协助完成学生职业资格证书的考前培训工作。 3.协助指导职业技能大赛(市赛、国赛等)。 4.协助指导高年级学生的实训课程指导工作和实习实践工作。 5.完成学院交给的其他任务。 02心理辅导 1.协助学院建立由心理辅导室、学生处、各系部等部门协同的学院心理健康服务体系;负责协助学院对心理咨询室进行规划,提高心理咨询室的使用效率;根据师生的个性化需求提供科学、规范的心理评估和多形式的心理辅导服务;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学生心理社团等形式多样的校园心理健康宣传活动。 2.根据学期教学计划,积极承担相关教育教学工作,按规定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任务。 3.定期分析师生心理健康状况,对师生进行全面的心理筛查与评估,建立师生心理档案。协助学院建立校园心理危机管理机制,制定学生心理危机预警、预防和干预制度,做好心理危机事件处置工作。 4.完成学院交给的其他任务。 四、招聘条件 01实训指导 原则上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行业里有一定工作经历,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具有特殊贡献、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可适当放宽学历与年龄要求。 02心理辅导 教育心理学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有较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和一定的教学研究工作经验;热爱教育行业,工作积极,具有团队精神。年龄不超过30周岁。 五、福利待遇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工资薪金标准原则上参照学院事业编同等岗位人员工资薪金同工同酬。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021)31236124 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三门路661号 人事处 简历投递邮箱:rs@shnhvtc.edu.cn 截止日期:2024年5月26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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