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征集入库律师事务所公告
2015年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招聘律师事务所启事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5年11月6日讯:为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精神,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更好地发挥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拟组建政府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库。受管委会委托,现公开招聘征集入库律师事务所(下称“律所”)名单,欢迎各律师事务所报名参加。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目标 拟选定15-20家律所,组建苏州工业园区政府法律顾问律所库。 律所库组建后,园区管委会各单位原则上在库中选择律所作为本单位的法律顾问。 二、招聘要求 (一)一般要求 1、具有良好的从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熟悉政府行政管理工作,熟悉公共行政法律法规,有志于为园区行政单位提供法律服务。 (二)具体条件 1、依法设立时间满两年; 2、近两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行业处分(以律所所在地司法局或律协证明为准); 3、律所及其执业律师近两年内没有因法律服务质量问题被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判决或者裁决赔偿的记录(以律所所在地司法局或律协证明为准); 4、具有本地化(工业园区、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相城区、吴江区)服务的能力: 1)在本地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人员; 2)在本地注册成立。 5、提供两卷本所代理的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案卷。 三、报名材料 1、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报名单位授权委托书(报名联系人必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负责人及被授权联系人的身份证、执业证复印件、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提供上述招聘要求中的相关证明文件; 4、律师事务所报名表(须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以上材料除案卷外,一式两份。如果不能提供原件,请加盖律所公章予以确认。 四、入库筛选 授权由法制办会同其他部门综合评定后,择优入库。 五、其他事项 1、报名时间:2015年11月5日至11月16日下班时止。 2、材料接收地点: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18楼法制办,可以邮寄或者现场送交。 联系人:段智范 联系电话:66681861 邮箱:dzf@sipac.gov.cn 附件:律师事务所报名表 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5/11/5 附件: 律师事务所报名表
联系人: 电话: 邮箱: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关于我们|王才网 ( 晋ICP备11000463号-10 )
GMT+8, 2024-5-20 20:21 , Processed in 0.057105 second(s), 1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Template By 【未来科技】【 www.wekei.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