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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苏省南通市如东海关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聘10名辅助岗位人员

2015-11-7 17:36| 发布者: 招考小编| 查看: 222| 评论: 0

摘要:   2015年江苏省南通市如东海关政府提供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15年11月7日讯因工作需要,如东县劳动事务服务总公司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辅助岗位人员到如东海关工作,工作地 ...
2015年江苏省南通市如东海关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聘10名辅助岗位人员

  2015年江苏省南通市如东海关政府提供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网2015年11月7日讯因工作需要,如东县劳动事务服务总公司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辅助岗位人员到如东海关工作,工作地点为如东县洋口港开发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岗位 人数 要求 备注
文秘 2 具有一定文字能力,熟练掌握办公软件和新媒体运用 汉语言文学及相关专业
技术 2 熟悉计算机设备、办公耗材以及网络的安装和日常维护 计算机及相关专业,男性
财务 1 工作认真细致,具有会计上岗资格 会计或审计类专业
档案 1 责任心强,熟悉国家档案管理法规和保密要求 专业不限
内勤 4 从事辅助性、事务性工作,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作能力 专业不限

  二、用工性质及待遇

  劳务派遣制(政府购买服务),待遇按 4 万元/年/人执行。

  三、报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热爱海关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3.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5.可以承担夜班、应急性及突发性等工作。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至1997年6月30日期间出生)男身高1.70米、女身高1.60米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行为尚未查清的;

  3.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内的;

  4. 曾在用人单位违纪被辞退的;

  5.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人有刑事犯罪嫌疑、有正在服刑记录的;

  四、招聘原则

  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取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11月9日--11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如东县劳动事务服务总公司(县人社局10楼1012室)。

  报名联系电话:84531968 咨询电话: 0513-84901040

  3.提供材料:报名时须携带在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有效毕业证书、相关资格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本人近期免冠二寸彩照2张。报名时需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4.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招聘规定条件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录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工作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者电话告知(未通过初审者不再另行通知),接通知领取《准考证》。所有应聘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二)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并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的报考人员,参加统一笔试。笔试考核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时事政治、海关基础知识(占15分),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在如东人力资源网(www.rdhr.gov.cn)上统一公布。

  (三)面试

  1、参加面试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录岗位人数的3倍确定(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同分时,同时进入面试(对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3、面试采用百分制,60分为合格分数线(小数点后保留2位)。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如东人力资源网(www.rdhr.gov.cn)上统一公布。

  (四)政审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政审人员(如最后一名总成绩同分,则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政审通过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录用

  录用人员在如东人力资源网(www.rdhr.gov.cn)上公布后,由如东县劳动事务服务总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一年)。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录要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循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严肃查处。整个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3-84533800(如东县人社局纪检组)0513-84901040

  七、附则

  1.本简章由如东海关和如东县劳动事务服务总公司负责解释;

  2.本次招考工作由如东县劳动事务服务总公司会同如东海关负责实施。

  如东县劳动事务服务总公司

  201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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