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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淄博高青县殡仪馆调整招聘公告

2018-3-7 19:31| 发布者: 招考小编| 查看: 350| 评论: 0

摘要:   2018年淄博高青县殡仪馆调整招聘公告   根据我局下属事业单位高青县殡仪馆的工作需要,我局于2018年1月25日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临时工作人员,因报名人数未达到招考比例,现调整招聘条件及待遇,继 ...
2018年淄博高青县殡仪馆调整招聘公告

  2018年淄博高青县殡仪馆调整招聘公告

  根据我局下属事业单位高青县殡仪馆的工作需要,我局于2018年1月25日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临时工作人员,因报名人数未达到招考比例,现调整招聘条件及待遇,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临时工作人员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办公室工作人员1人:

  1、高青本地户籍或本县常住人口。

  2、男女不限,年龄35岁以下,身体健康;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汉语言文学和文秘等中文文秘类专业或具有从事办公室工作经历,需单位(企业)出具证明。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车间火化工2人:

  1、高青本地户籍或本县常住人口。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男性,年龄35岁以下,身体强健,具有维修或电工职业资格证书者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8年3月7日至2018年3月16日,期间如遇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地点:高青县民政局社会救助中心(县政务中心东临)。联系电话:0533-6959189。

  (三)报名要求:有意者请携带本人详细简历、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

  三、录取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高青县民政局组织实施考核,考核内容主要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待遇

  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底薪 2200元加特行补贴。

  高青县民政局

  2018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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