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黑龙江绥化市肇东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执行书记员公告
为深入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满足执行工作需要,解决我院执行书记员不足的问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执行书记员。招考简章如下: 一、岗位职责 主要协助执行法官从事执行工作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以及执行法官交办的其他辅助性工作,执行书记员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 二、岗位及人数 执行书记员8人(男性); 三、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作风正派,踏实肯干,纪律观念强,严格保守工作秘密,听从本院组织安排; 2、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定向及委培生除外)。同等条件下,法律院校毕业生优先。 3、岗位要求:男性,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25日以后出生),身高170厘米以上。 4、身体健康,形象良好,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能力。 5、不得报考的情形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劳动教养等;②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受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尚未解除的;③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④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需本人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包括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一寸免冠彩照5张。提交的相关材料应当真实有效,由我院政工科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报名时间:2018年7月25日— 7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址:肇东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4、联系人:赵广新、赵磊 5、联系电话:0455-6616011、0455-6616012 五、考试方式及方法 1、笔试:总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知识、公文写作能力、计算机知识。 2、微机考试:占考试总成绩的30%。微机听打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正确录入达到60字为及格。 3、根据笔试及微机考试综合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考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4、面试:占总成绩的30 %。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包括个人特征与拟任岗位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态。 考试考生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候考点并进行签到和抽签。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候考点签到抽签或未经现场负责人许可中途离开现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安排面试。 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40%+计算机速记成绩×30%+面试成绩×30%。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数额1:1比例确定进入政审环节人员(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并列时,按照本科学历优先、法律院校毕业生优先的原则确定名次;再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政审环节人员)。 考试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因考生自身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六、体检和考察 1、考生的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别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具体体检事宜另行通知; 2、体检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对于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学习和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情况进行考察,也可通过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 七、公示和聘用 考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肇东市人民法院网站(http://shzd.hljcourt.gov.cn/)、肇东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招聘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试用期为1个月。 八、工资待遇 获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合同期内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1800元(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承担部分由个人承担,单位承担部分由肇东市人民法院承担)。 肇东市人民法院 2018年7月20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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