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公告
2015年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5年12月19日讯: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15名聘用制法官助理。 二、报名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自愿从事法官助理工作,自觉学习司法规范和礼仪,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二)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无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家庭主要成员未受过刑事处罚。 (三)年龄20-30周岁(1985年12月21日-1995年12月21日期间出生)。 (四)男性身高165厘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55厘米及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法律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目前在本院聘用书记员岗位上工作且具有法律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报名截止前已在本院聘用书记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能够胜任法官助理工作的人员,优先聘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二)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体检、政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1日至2015年12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 (三)报名地点: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政治处(402室),地址:广安市广安区建新街17号(广安区北辰小学对面)。咨询电话:0826-2738009、18181822967,监督电话:0826-2738025。 (四)报名所需资料:报名者须提交本人近期1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学历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如实填写《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临时)聘用制法官助理报名资格审查表》。 (五)资格审查:由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政治处负责报名资格初审及审查通过后通知测试等事宜,若接到通知后不按规定到达指定场所进行相关测试,视为自动放弃。 (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 (一)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与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签订临时聘用制法官助理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聘用合同期三年。 (二)本次招聘的聘用制法官助理属临时聘用制合同工,医疗、养老、意外伤害等保险按照《劳动法》等相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的具体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二O一五年十二月十七日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加小编微信索取附件: 小编B微信:kaobian8168 小编A微信:shangan9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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