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招聘22人公告

文章摘要

招聘职位、对象及条件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2名。具体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聘用制书记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6日至2004年1月16日期间出生);3.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 ...

招聘职位、对象及条件  

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2名。具体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聘用制书记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6日至2004年1月16日期间出生);

3.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4.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掌握打字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和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职位名称

计划招聘数

性别

备  注

01岗书记员

11

加试打字

技能测试

02岗书记员

11

加试打字

技能测试

报 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时至2022年1月19日17时;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扫描文中腾讯文档小程序二维码,如实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蓝底照片。信息提交,完成报名。考生可在截止日期前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未上传照片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图片

(报名表二维码)

3.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考 试  

1.打字技能测试。打字技能测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使用专业速录工具的请自备),打字测试的形式为听打,播放一段录音,时长为5分钟。使用速录机的考生平均正确率低于120字/分钟的,使用普通键盘的考生平均正确率低于80字/分钟的,取消笔试资格;

2.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试法律常识、时事政治和文字综合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

3.资格复审。按照每个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可视情况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4.面试。资格复审结束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考试的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南岗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体检和考察  

1.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将根据考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并进行毒品检测,体检或毒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进行考察。考察阶段应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任职回避、个人征信、个人失信等情况;

3.考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职位可按照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公示与录用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在南岗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公示5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2.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3.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

工资福利  

1.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社保缴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保险费用按规定比例分担;

3.福利待遇。在聘用期内,享受相关职业待遇,如出差补助、健康体检等,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酌情享有相关假期。

相关事项提醒

涉及招聘基本政策、参考要求以及职位公告中的年龄、学历、其他条件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应于工作时间内与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联系(联系电话1660369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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