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是大理州人民政府直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面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大理白族自治州检验检测院第一批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计划表》(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热爱祖国、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具备国家规定的从业资格。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从事相关工作的能力。
4.招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8周岁,硕士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43周岁。计算时间截止2026年3月31日。
5.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4.现役军人。
5.严重征信不良的。
6.还未取得毕业证的人员。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公告将在“大理检测”和“大理就业”公众号发布,具体招聘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公示、体检、聘用等。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3月20日至3月30日18:00。
2.报名方式:此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陆“大理州检验检测院编外聘用人员招考服务平台”(https://yn.easyzp.com/nindex/?ecode=bzjyzp)填写报名相关信息,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材料,进行报名。
3.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我院根据报名人员材料通过“大理州检验检测院编外聘用人员招考服务平台”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资格。报名结束3个工作日后没有审核结果的,可通过电话咨询。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根据报名人数采用不同的方式进行:
考核方式一: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小于或等于5:1,直接采用面试形式对考生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进行考核测评。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环节。
考核方式二: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超过5:1,采用“笔试”和“面试”两项考核程序。笔试主要对考生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专业(或技能)素质、基本能力进行测评。笔试时间、地点将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大理检测”公众号发布。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结束,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所报考岗位招聘人数1:5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将于笔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大理检测”公众号发布。面试主要测试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环节。
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与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录用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在计算成绩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考生面试成绩确定排名先后。
(四)公示及考察
拟聘用人员,在我院一号信箱办公区一楼大厅及“大理检测”和“大理就业”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采取查询社会信用记录、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查验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等。
(五)体检
公示无异议,且考察无违法犯罪记录以及无严重征信不良情形的人员,作为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
(六)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以从本岗位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依次递补,其中采取考核方式一的岗位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采取考核方式二的岗位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1.报考人员主动放弃的。
2.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3.报考人员存在违法犯罪记录以及严重征信不良的。
(七)聘用
体检合格的,按我院规定时间办理报到入职手续,试用期两个月,合同期限两年,到期考核合格续聘。
五、福利待遇
(一)工资薪酬按照我院编外聘用人员工资绩效标准执行。
(二)购买“五险一金”。
六、纪律要求
(一)公开招聘工作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对违反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的编外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三)此次招聘工作接受州纪委监委驻州民政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872-2319705。
七、重要提示
(一)本次招聘所有信息通过“大理检测”微信公众号发布,因错过信息,未按要求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不予参加后续招聘程序。
(二)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在工作时间内与我院党群人事部联系,联系人及电话:陈老师、李老师,0872-2183389,邮箱:dljcdqrsb@163.com。
单位地址:云南大理市满江街道大理州检验检测院一号信箱办公区。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