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肃南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1.辅警4名(男性3名、女性1名):主要承担安保、值庭、押解及与执行业务相关的综合保障和辅助性工作。
2.文员1名(男女不限):主要承担司法行政辅助相关工作。
3.新媒体工作人员1名(男女不限):主要承担法院日常摄影摄像、官方网站、微信、微博、抖音等平台日常编辑、管理及法治宣传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诚实信用,踏实肯干;
4.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5.形象气质好,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已与有关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的人员,入职前需提供原用工单位出具的解除合同证明。
7.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或本人及家庭成员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配偶、父母在本辖区内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设立人及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
9.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法院系统工作的。
(二)文员岗位要求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截至2026年3月1日);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汉语言文学专业、有相关行政文秘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3.具备良好的文字功底和计算机操作能力,并能熟练掌握常用办公软件。
(三)辅警岗位要求
1.男性3名,女性1名。年龄为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6年3月至2006年3月出生);
2.个人条件:男:≥170cm、≥50kg;女:≥160cm、≥45kg;体重:不超标准体重25%、不低于15%(标准体重=身高cm-110),视力4.0以上。
3.限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限高中以上学历;同等学历条件下,公安、司法警察类院校毕业及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4.具备良好计算机操作能力,并能熟练掌握常用办公软件。
(四)新媒体工作人员岗位要求
1.22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截至2026年3月1日)。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有较强的文字编写能力和新闻策划能力。具有从事视频编辑制作经验、新闻媒体采编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3.能熟练制作微信推文、短视频等宣传作品;能熟练使用单反相机进行会议、重大活动等拍摄;能熟练运用Photoshop、Premiere、Adobe After Effects等视图处理软件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核、技能考核(文员、新媒体)、体能测试(辅警)、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进行,由我院政治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需填写《肃南县人民法院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征信报告及有利于应聘岗位的相关其他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同时提供电子版);有相关工作经历或工作经验者需提供相关证明。凡报名所需材料提交不齐全的,不予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3月24日至2026年3月28日(共五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肃南县人民法院政治部501室。
咨询电话:18089478803。
(二)技能考核(报考文员和新媒体岗位人员参加)
技能考核采取上机操作和现场写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根据测试成绩高低,确定面试人选。
报考文员岗位人员上机操作测试:计算机听打录入文字,根据录入的文字总数、准确率进行评分,满分为50分。
报考新媒体岗位人员上机操作测试:按照所给试题,在计算机上完成照片美化、微信公众号推文编辑、短视频剪辑三项内容,重点测查专业素养、实践能力、逻辑思维,满分为50分。
现场写作测试项目报考文员和新媒体岗位人员均需参加,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语言文字功底和表达能力,满分为50分。
(三)体能测试(报考辅警岗位人员参加)
体能测试(共五项):俯卧撑、仰卧起坐、1000米、800米、立定跳远。不设最低标准,按比例计算成绩,根据测试成绩高低,确定面试人选。
(四)面试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3的比例,按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院党组研究后可降低比例。如有放弃人员,按照能力测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由肃南县人民法院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现场打分,满分为100分。
(五)成绩汇总
总成绩=面试成绩*40%+体技能考核成绩*60%,所有折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法学、公安专业或有速录、文秘、音视频制作等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六)体检
根据应试人员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因体检不合格及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肃南县人民法院统一组织考察。根据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情况。
(八)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肃南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聘用的相关情况,研究确定拟招聘对象。拟招聘对象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按照肃南县人民法院聘用人员管理相关规定确定薪资待遇并缴纳社会保险。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提交的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其他未尽事宜,由肃南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肃南县人民法院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