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白沙县公证处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公证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公证法律服务能力,根据《海南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公证机构内部规范管理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琼司通[2010]118号)、《海南省司法厅、海南省编委办、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琼司通[2018]220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公开面向社会招聘执业公证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良好,身体健康,符合公证员任职规定; (二)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至报名截止日年龄在50周岁以下; (三)具有公证员执业资格证书;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公证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公证法律服务能力,根据《海南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公证机构内部规范管理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琼司通[2010]118号)、《海南省司法厅、海南省编委办、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琼司通[2018]220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公开面向社会招聘执业公证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良好,身体健康,符合公证员任职规定;

(二)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至报名截止日年龄在50周岁以下;

(三)具有公证员执业资格证书;

(四)工作责任心和适应能力强,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胜任岗位职责;

(五)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尚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受处分期间或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5.与其他单位建立聘用(劳动)关系未取得该单位同意的;

6.被吊销公证员、律师执业证书的;

7.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人员的;

8.通过伪造证件、证明等方式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9.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

10.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岗位人数:执业公证员2名。

(二)岗位职责:

1. 学习并熟悉县公证处业务流程及公证专业知识;

2. 解答群众咨询、审核申请材料;

3. 熟练运用办公软件处理业务文书,完成公证案件办理;

4. 完成公证处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5月17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携带报名资料至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牙叉镇牙叉东路39号工商银行大楼,公证处二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0898-27728913 联系人:李道宽

3.报名资料:自治县公证处公开招聘执业公证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公证员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由白沙黎族自治县公证处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由县公证处通知参加面试。

(三)面试

1.面试内容。面试采取个人陈述及考官提问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养、道德品质、法律专业知识、业务实操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根据考官人数取平均分,100分制,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

(四)体检

体检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由高至低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机构为三级甲等医院,体检费自理。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7天内申请复检,复检另选不低于于原级别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四、聘用方式和待遇

1、执业公证员的薪酬采用绩效提成制,其个人收入按本人当月/当年办证总收入的30%进行计提(含个人五险一金)。

2、面试合格后,聘为公证员,实行编制外管理,与公证处签订聘用合同。

五、其他

未尽事宜由白沙黎族自治县公证处负责解释,请来电咨询我们。

咨询电话:0898-27728913

相关附件
附件:白沙县公证处公开招聘执业公证员报名表_e9ef9800124efc98eddca2f24d036d6e.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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