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中心发展需求,完善人才梯队结构,解决专业人才紧缺问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现面向社会招聘1名编外聘用人员,公告如下:PART.01
招聘条件
(一)应聘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具有正常履职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等证书;
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和学历要求。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因犯罪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
曾被开除公职、党籍的人员;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
其他不宜参加公开招聘的情形。
PART.02
招聘岗位及要求
PART.03
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6年4月21日—2026年4月29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址:成都市新都区大丰街道太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新都区大丰街道太平碑路 166号 )五楼中心办公室。
报名人员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岗位应聘表;
成都市新都区大丰街道太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外人员岗位应聘表.docx
2)身份证复印件;3)毕业证原件及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4)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认证;5)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6)各级各类荣誉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需提供社保缴纳记录或原单位工作证明);7)本人户籍所在辖区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四川省内的可在“天府通办”APP申领)。
(二)考试或考核方式
应聘者初审通过后,中心将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事宜,请报考者保持通信畅通。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
笔试(占比60%):笔试内容以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为主,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生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满分低于60分的,不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占比4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应聘人数不足,可放宽至1:2的比例,若仍达不到比例,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或降低比例。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步进入面试。
面试内容:考察应聘者的专业实操能力、岗位适配度、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职业素养。
考核地点:成都市新都区大丰街道太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五楼大会议室。
(三)体检
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标准参照 《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 〕 140号)执行。
体检递补:因体检不合格以及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空缺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照该招聘岗位的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体检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中心另行通知。
(四)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是否有过犯罪记录、是否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情况进行审查。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空缺职位按照该招聘岗位的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五)公示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的人员,通过中心公示栏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六)聘用经公示无异议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个人资料办理入职手续,与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开始临床试用,试用期满后由所在科室、相关职能科室考核、分管领导审批,明确用人意见,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七)纪律监督
为保证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应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本次专业技术人员编外招聘全程由成都市新都区大丰街道太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咨询电话:028-83911675咨询时间:工作日08:00-12:00,14:00-17:30地 址:新都区大丰街道太平碑路1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