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磴口县公办幼儿园招聘71人公告

文章摘要

为更加科学合理地配备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保障公办幼儿园有序运行,促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健康安全发展,结合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招聘幼儿教师71名,其中专任教师40名(城镇公办幼儿园38名、农牧区公办幼儿园2名),特色教师8名,保健医生3名,保育员20名。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026年磴口县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 2.

为更加科学合理地配备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保障公办幼儿园有序运行,促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健康安全发展,结合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招聘幼儿教师71名,其中专任教师40名(城镇公办幼儿园38名、农牧区公办幼儿园2名),特色教师8名,保健医生3名,保育员20名。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026年磴口县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

2.热爱幼教事业,对幼儿有爱心和责任心,作风朴实,勇于奉献,服务意识强。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幼教工作的需要。

4.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应的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执业护师资格证书或保健人员结业证,保育员证书)。现就职于公办幼儿园的教师教龄在1年及以上的,报考专任教师、特色教师岗位,需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且具有幼儿教师转岗培训合格证书)。对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采取“先报名、后考证”的方式,允许先报名参加考试,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正常办理聘用手续;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5.报考专任教师、特色教师岗位须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6.年龄: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即2008年5月14日之前出生,38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5月14日(不含)之后出生。现就职于公办幼儿园的教师教龄(或工龄)在1年及以上且社保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的,报考专任教师、特色教师、保健医生、保育员岗位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80年5月14日(不含)之后出生。(注:如报考人员年满44周岁的,其社保缴费年限须累计满9年;年满43周岁,其社保缴费年限须累计满8年,以此类推)

7.专任教师、特色教师、保健医生要求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保育员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现就职于公办幼儿园的教师教龄在1年及以上的报考专任教师岗位可不受专业限制,学历放宽至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

8.户籍:户籍不限。

9.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2026年磴口县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岗位表》。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6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巴彦淖尔市内公办学校、幼儿园正式在编在岗教职工或列编招聘暂未入编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磴口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14日9:00至2026年5月20日18:00。

(2)报名网址:https://nmrsrc.ikaowu.com/exam/2842

2.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严格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通过报考信息生成《磴口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和材料。现就职于公办幼儿园的教师需提供在职证明(标注具体工作年限),并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截图。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及其他任何费用。

(三)资格初审

1.时间:2026年5月14日9:00至2026年5月22日12:00。

2.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初审工作在应聘人员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后2日内完成。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予以审核通过;审核未通过的,将在审核状态中简要说明理由。如因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导致审核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及时补充、修改或说明后重新保存提交。应聘人员对自己的审核状态要随时关注,因未及时查看审核状态或未及时完善相关信息而影响本人参加招聘的,责任自负。

3.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情况。

4.报名时间截止后,已报名考生报名申请尚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请考生务必注意。

5.资格初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四)笔试

本次招聘不设最低开考比例。对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初审通过人数达到1:3及以上的岗位增加笔试环节。

1.如有岗位需进行笔试,笔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

3.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加分项(现就职于公办幼儿园的教师任教满1年的加1分,最高不超过3分)

4.笔试只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考生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相关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磴口县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磴口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采用线下审核的形式进行,由磴口县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应聘人员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2.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如达不到1∶2比例,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3.资格复审人员携带的证件或证明如下:《磴口县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一式两份)、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医师、护师资格证书、保健人员结业证、保育员证等)、普通话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公办幼儿园任教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社保缴费证明。

4.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由此造成缺额,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5.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六)面试

1.面试范围:资格复审通过人员,面试开考比例为1:2,未达到比例按实有人数面试。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的,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形式

专任教师、特色教师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仪态、教态及组织教学能力、口语表达能力、分析处理教材能力、把握授课内容及应变能力、专业技能、才艺特长等。保健医生、保育员主要考查应聘人员职业素养、应变能力、沟通技巧、组织能力、育儿知识、卫生保健知识、专业技能等。

(1)专任教师:面试采取讲课+才艺展示(包含音乐和美术两部分)的形式。其中才艺展示音乐部分和讲课一并进行,现场给定题目,讲课时间6分钟(备课30分钟)、才艺展示音乐部分(弹唱、舞蹈任选一项)4分钟,共10分钟;才艺展示美术部分由评委组现场给定题目(简笔画),所有应聘人员统一进行现场绘画(画纸统一提供,画具自备),时间为20分钟。面试满分100分,其中讲课60分,才艺展示40分(音乐20分+美术20分)。

(2)特色教师(舞蹈教师、美术教师):面试采取讲课+技能展示的形式。讲课时间6分钟(备课30分钟),舞蹈教师技能展示时间4分钟、美术教师技能展示时间30分钟。

舞蹈教师、美术教师技能展示分别为:舞蹈、美术,舞蹈教师的技能展示与其讲课一并进行,现场给定题目现场展示,美术教师技能展示为所有应聘人员在统一时间根据考务组现场给定的主题进行现场绘画(画纸统一提供,画具自备),面试满分100分,其中讲课60分,技能展示40分。

(3)特色教师(体育教师、英语教师、自然科学教师):面试只进行讲课,备课时间30分钟,讲课8分钟,面试满分100分。

(4)保育员和保健医生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时间8分钟(包含思考准备时间),面试满分100分。

5.本次招聘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面试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七)总成绩

1.应聘人员总成绩计算:

(1)增加笔试环节的岗位,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加分项+面试成绩×60%(保留两位小数)

(2)未增加笔试环节的岗位,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2.应聘人员总成绩经磴口县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后,在磴口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八)体检与考察

应聘人员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招聘计划数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加试(加试形式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按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

1.体检

(1)体检工作在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监督下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到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工作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因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3)体检医生与被体检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考察

(1)考察工作由磴口县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考察小组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

(2)考察工作在体检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积极配合完成考察工作,因应聘者个人不配合而未完成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如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违纪查实取消资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可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自愿放弃者原则上要求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并由本人签名捺印确认,如放弃者无法联系,做好电话记录。

(九)公示

1.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磴口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县教育局将聘用报告和聘用人员备案花名册、备案表报县委组织部、人社部门办理聘用审批,待县委组织部、人社部门批复后由县教育局统筹分配到县内公办幼儿园,并由所属幼儿园按照有关规定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

四、聘用待遇

1.本次招聘的人员不列入编制管理。

2.凡被招聘的人员须与用人单位依法依规签订聘用合同,建立聘用关系,实行合同管理。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可依法解除、续订或终止聘用合同。同时,由主管部门报同级编制、人社部门备案。

3.使用总量管理招聘的专任教师、特色教师、保健医生按照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人员实行总量管理和校办幼儿园独立设置实施方案〉的通知》(巴政发〔2021〕15号)和巴彦淖尔市教育局、中共巴彦淖尔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彦淖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规范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人员总量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巴教通字〔2022〕58号)文件精神,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享有事业单位相应待遇和保障。在园内岗位聘用、职称评定、岗位交流、考核奖惩、薪酬分配等方面,与园内同岗同工的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同等待遇。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其它各项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在聘用期内参照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标准缴纳住房公积金。

4.招聘的保育员工资标准按照3000元/月发放,招聘单位依法为聘用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其他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5.聘用教师分配:为保障幼儿园教师稳定,教育局依据工作需要进行分配。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若因招聘需求做出调整,届时将在相应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考生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须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招聘结果的,责任自负。

(三)招聘工作由磴口县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全程监督,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本次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相应网站上发布。

(五)本公告由磴口县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

1.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咨询电话:0478-4260169。

2.监督举报电话:0478-4217461

3.报名系统技术服务电话:400-178-0471(上午9:00-12:00 14:00-18:00)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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