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当前公安工作需要,海东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情况
招聘人数:52人
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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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须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4.海东市户籍或海东市生源;
5.年满18周岁以上(2008年5月15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90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特别提醒:勤务辅警1和勤务辅警5的考生年龄需18周岁以上(2008年5月15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5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6.具有高中及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服从岗位调剂和工作安排;
报考年龄、学历等各类事项的时间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工作第一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编造、散布有损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损害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信息或者言论的;
3.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过行政处罚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
5.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8.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9.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优先招聘人员条件:
1.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
4.公安院校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网上报名、缴费、笔试、资格审查、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四、网上报名及组织考试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15日9:00至2026年5月21日17:00;
2.缴费时间:2026年5月15日10:00至2026年5月22日18:00;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考生需用电脑端登录报名网站(https://jbmexamcenter.com/)进行网上报名、缴费。报名时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考生登录网上报名平台报名时,需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对所填报信息真实性进行承诺。
4.报名要求:
(1)个人近期免冠小二寸蓝底彩照;
(2)身份证扫描件(原件正反面);
(3)毕业证书扫描件(报考学历为国民教育非全日制大专学历的,还需上传高中/中专的学历证明);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及以上学历登录学信网下载);
(5)其他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考生须将报名资料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https://jbmexamcenter.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改。报名过程中因个人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无法联系到考生的,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考生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审查。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在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取消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考试全过程。
6.考试服务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本次考试收取考试服务费200元/人。未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成功后,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考试统一取消的,给予退费;其他原因一律不予退费。
(二)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初审审核时间:2026年5月15日10:00至2026年5月21日18:00,将同步对考生进行线上资格初审。请考生随时查看报名结果,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未缴费人员视为报名未成功。
(三)加分
1.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在笔试成绩中(加权前)加 5 分;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在笔试成绩中(加权前)加 5 分;
3.见义勇为人员在笔试成绩中(加权前)加 5 分;
4.以上各项加分政策均在笔试成绩上加分,累计不超过 5 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2026年5月21日10:00至17:00)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荣誉证书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加分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加分,逾期未按规定进行现场加分审核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5.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https://jbmexamcenter.com/)及微信公众号(海东公安、锦标名信息技术运营中心)进行公示。
6.加分地点:西宁市城中区南川工业园区创业路162号10楼会议室。
(四)笔试
1.笔试采用线上机考的方式。笔试主要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笔试总成绩60%)、公安基础知识(占笔试总成绩40%)。分值100分,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60%(保留小数点后2位)。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与地点将以公告形式在报名网站(https://jbmexamcenter.com/)及微信公众号(海东公安、锦标名信息技术运营中心)通知。
3.准考证下载打印:考生登录报名网站(https://jbmexamcenter.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详情以笔试公告为准。
4.所有招聘职位不设开考比例。
5.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下一环节。
(五)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为准,若招聘岗位笔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将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如遇资格复审不合格时,空缺岗位按笔试总成绩排名递补一次。
2.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将以公告形式在报名网站(https://jbmexamcenter.com/)及微信公众号(海东公安、锦标名信息技术运营中心)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
3.资格复审所需资料如下: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还需出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4)本人如实填写《海东市公安局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资格复审表》;
(5)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或无法完成资格复审的,取消考生应聘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未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愿放弃。
5.因资格复审不通过及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岗位空缺的,按照本招聘岗位未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6.公示:按照岗位需求1:3比例,在报名网站(https://jbmexamcenter.com/)及微信公众号(海东公安、锦标名信息技术运营中心)公示资格复审合格及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公示期为3天。
(六)体能测评
1.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采取达标制,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详见附件1)要求进行。
2.体能测评项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男)、800米(女)跑和纵跳摸高。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1000米(男)、800米(女)跑只测评1次。上述3个项目体能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结果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现场签字确认。
3.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体能测评地点与时间将以公告形式在报名网站(https://jbmexamcenter.com/)及微信公众号(海东公安、锦标名信息技术运营中心)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视为自愿放弃。
4.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评。因自身体质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应主动提出放弃,如因本人隐瞒身体状况,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5.体能测评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空缺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须先同步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方可参加体能测评,相关要求与现场资格复审一致。
6.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https://jbmexamcenter.com/)及微信公众号(海东公安、锦标名信息技术运营中心)公示。公示期为3天。
(七)面试
1.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以岗位适配性为主,时间为10分钟,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保留小数点后2位)。
2.面试对象:体能测评合格人员。
3.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将以公告形式在报名网站(https://jbmexamcenter.com/)及微信公众号(海东公安、锦标名信息技术运营中心)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
4.考生需携带笔试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料不全、证件与本人不符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5.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作自愿放弃。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政审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https://jbmexamcenter.com/)及微信公众号(海东公安、锦标名信息技术运营中心)公示。公示期为3天。
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加分)×60%+面试成绩×40%。
6.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并公布。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根据《青海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优先聘用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公安院校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及符合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的人员。
(八)体检
1.体检人员须前往指定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附件2)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民警察特殊标准附件3)进行。初次体检确认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到指定其他三甲医院复检一次。体检环节,需参加全部项目,如不能参加,请勿报名,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参加体检的考生应当遵守承检医疗机构体检纪律规定,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或存在干扰体检秩序、通过手术或者药物等影响初检结果、冒名体检、借用他人体液标本、故意隐瞒病史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费用按照实际体检项目收费标准由医院收取,考生自行承担。
4.体检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5.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根据总成绩排名由高到底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政治考察
政治考察参照青海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通过体检人员须由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派出所填写《海东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并加盖公章。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政治考察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对因政治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岗位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拟聘用人员公示及聘用
1.根据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微信公众号(海东公安、锦标名信息技术运营中心)公示,公示期为 5 天。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以来电或书面形式反映。反映情况时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2.公示期满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正式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聘期 3 年,试用期 3 个月,被聘用人员需服从海东市公安局实际岗位调配。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年度考核及日常管理,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注意事项
(一)补聘
面试成绩有效但未进入体检和政治考察环节的考生列入补聘人员库 。在下次招聘公告发布前 ,本次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经体检、政治考察后按程序从补聘人员库中补聘。如遇用人单位再次组织公开招聘时,补聘人员库自动失效。
(二)面试合格分数线
计划招聘职位与进入面试人数之比为1:1时,该职位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考生的面试成绩未达到当天参加本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分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三)学历
取得高中文化程度的以高中毕业证为准,取得更高学历的需以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学历教育、由国家认可的拥有文凭颁发权力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历证书为凭证。所取得的证书须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考生,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四)聘用资格审查及相关问题
在招聘全程中,将对考生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在任何环节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或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形,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如果已经被聘用,招聘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招聘过程中,考生要确保本人报送的联系方式有效并保持通信畅通,若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参加审核、测试的,将视为考生自愿放弃。
(五)其他事项
1.考生请认真、仔细阅读本次招聘公告,在认可上述公告所有招聘条件及考试要求及报名费用后,采取自愿原则报名,考生缴费成功后视同对本公告认可和理解,如出现报考失误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2.招聘期间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预留的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及时查阅有关信息。 如出现联系方式填写错误 、联系不畅通、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不在服务区、呼叫转移、不接电话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通知考务事宜时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 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3.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相关规定,如发现有作弊 、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或不服从考务安排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或编印考试复习教材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与辅警招聘考试相关的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本次考试的培训,网站媒体,出版物等宣传另行收费的,或以相关部门名义许诺"内部指标""考试包过"等情况,均与本次招考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如发现有机构或个人以本次招聘名义进行虚假宣传或欺诈行为,请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请各位考生注意以上事项,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5.拟聘用在职人员须在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前提供离职证明,无法提供者,视为试用期不合格。
6.如考生因参加国家级考试(如国家公务员考、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等)导致与本次考试时间冲突的,可提供国家级考试的准考证或官方报名成功证明(需能体现考试时间)申请退费。
7.本次招聘只缴纳考试报名费及进入体检环节的体检费用,且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不额外收取其他费用。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薪酬管理的通知》(青财政法字〔2020〕1524号)及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
0971-4116222
0971-4116111
监督电话:
0972-8683067
0972-8683073
海东市公安局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