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辉山经济发展集团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沈阳辉山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集团”)是隶属于沈北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的一级国有集团公司,是由沈北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授权经营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集团主营业务涉及投融资、房地产运营、市政建设和工业园区运营等多个领域。 沈阳辉山振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是辉山发展集团旗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作为沈阳市沈北新区区属国有企业,扎根沈北新区。 为满足集团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岗位人员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沈阳辉山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集团”)是隶属于沈北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的一级国有集团公司,是由沈北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授权经营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集团主营业务涉及投融资、房地产运营、市政建设和工业园区运营等多个领域。

沈阳辉山振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是辉山发展集团旗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作为沈阳市沈北新区区属国有企业,扎根沈北新区。

为满足集团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岗位人员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为人正派,责任心强,专业扎实,善于学习,具备良好的口头、书面表达能力以及团队协作和沟通能力;

3.身体健康,并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工作业绩突出,职业素养优秀者适当放宽;

4.具有拟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是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报考者应于2026年5月1日(含)前获得相应证书。

报考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签订劳动合同并以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确定)。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5月1日。

具体岗位职责和任职资格详见附件1《沈阳辉山经济发展集团招聘说明》。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岗位工作的情形。

具体岗位职责和任职资格详见附件1《沈阳辉山经济发展集团子公司招聘说明》。

三、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包括公开报名、简历筛选及资格审查、面试(初试、复试)、背景调查、体检、确定拟录用人选、公示等环节。

(一)公告发布

本次招聘公告发布渠道为智引人才微信公众号,其他渠道均为转载。

(二)公开报名

1.时间:2026年5月15日至 5月29日12时止。

2.报名方式:此次报名以邮箱报名为准,应聘人员需下载附件2《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整后以word版本的形式连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回传到指定邮箱: huizhibaoming2025@163.com,邮件命名:“姓名+应聘岗位名称+手机号码”。

(三)资格审查

招聘项目组将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进行简历初筛,符合条件者择优进入到面试环节,未进入下一环节暂不予以告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一经发现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与报考人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四)初面

1.初面形式:将以电话和短信形式另行通知;

2.初面人数:根据资格审查结果,择优邀约人员进入初面环节,按照每个岗位初面人数与岗位招聘数不低于5:1确定进入初面人员名单;

3.初面时间及地点:具体初面时间及地点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入选人员手机,请收到短信人员务必按照短信提示时间回复是否参加面试,未回复短信者,招聘项目组会以电话进行沟通确保收到相关信息,若未能接通者,视为放弃面试机会。

(五)复面

1.复面形式:将以电话和短信形式另行通知;

2.复面人数:按初面成绩由高至低,按照每个岗位复面人数与岗位招聘数不低于3:1确定进入复面人员名单;

3.复面时间及地点:具体复面时间及地点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入选人员手机,请收到短信人员务必按照短信提示时间回复是否参加面试,未回复短信者,招聘项目组会以电话进行沟通确保收到相关信息,若未能接通者,视为放弃面试机会。

(六)资格复审及背景调查

本次公开招聘最终以复面的综合成绩排名为录用依据,复面综合成绩相同的,结合初面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和背景调查,一般按照人选与聘任职位1:1比例进行,综合分析评价确认拟聘用人选,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身份信息、学历信息、法院民事诉讼信息、金融风险记录、商业利益冲突等。

(七)体检

对拟录用人员安排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新员工入职项目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者,不予录用。

(八)确定拟录用人选

1.经背景调查、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因背景调查、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岗位,按总成绩顺位替补;

2.招聘岗位确无合适人选的,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该招聘岗位可以空缺。

(九)公示

对拟录用人选在智引人才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反映意见或反映意见经调查核实证明不属实或不影响聘用的,进入录用程序。

四、薪酬待遇

集团下属子公司的薪酬福利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五险一金等。

五、相关说明

1.所有录用人员与应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3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

2.应聘者应对所提交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与事实不符,取消录用资格。

3.本次人才招聘,同等条件下,学历背景优秀者优先考虑,对于条件特别优秀者可以酌情放宽任职要求。

4.本次招聘服务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开展。

5.面试地点在沈阳市,具体时间及地点招聘项目组将以短信的形式发送至入选人员的手机中,请收到短信的人员务必按照短信提示时间回复是否参加面试,未回复短信者,招聘项目组会以电话进行沟通确认,若未能接通且最终未回复短信者,视为放弃应聘机会。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将不予告知。

6.体检环节说明: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如有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行为,取消拟录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可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7.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8.上述岗位为招聘计划,实际聘用结果将视用人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沈阳辉山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9.招聘项目组咨询电话:024-31878332(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9点30-12点,13点30-18点)。

附件1.《沈阳辉山经济发展集团子公司招聘说明》

附件2.《沈阳辉山经济发展集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相关附件
附件1.《沈阳辉山经济发展集团子.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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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沈阳辉山经济发展集团应.docx
0.02MB Word文档 1次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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