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公开招聘教师36名公告

文章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解决我县高中阶段师资紧缺问题,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规〔2025〕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待遇 本次共计招聘36名紧缺高中教师。具体招聘岗位、范围、学历及专业要求详见《定安县2026年公开招聘紧缺高中教师岗位表》。 被聘用人员为定安县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其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按照定安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解决我县高中阶段师资紧缺问题,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规〔2025〕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待遇

本次共计招聘36名紧缺高中教师。具体招聘岗位、范围、学历及专业要求详见《定安县2026年公开招聘紧缺高中教师岗位表》。

被聘用人员为定安县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其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按照定安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8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至发布公告之日);

5.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条件;

6.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9.法律、法规、规章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8)定安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9)按照《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规〔2025〕2号)的规定应当回避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及后续相关事项由工作实施小组办公室在定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s://dingan.hainan.gov.cn/)等平台发布。招聘公告时间:2026年5月18日-2026年5月27日。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19日9:00-2026年5月27日12:00。

2.报名网址:https://zpks.hnrczpw.com/nindex/?ecode=vRZBQmkV

3.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按学科岗位进行报名(具体到学校、学科),一人限报一岗,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4.报名所需材料: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以下材料(材料均扫描上传,以JPG图片格式,图片大小不超过2MB):

(1)《定安县2026年公开招聘紧缺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下载附件2填写,本人手写签名后上传图片);

(2)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或第三代社保卡;

(3)学历及相对应的学位证书(2026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上传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院校系等公章的毕业证明。毕业证明应注明姓名、性别、学号、就读院校及专业、学历学位层次、将于2026年某月毕业等内容,加盖院校系等公章并签署日期);

(4)学历证明(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202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二维码标识);留学回国或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5)教师资格证书(所有考生报名时需提供对应专业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参加202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可以先行报考,须提交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的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高等学校颁发的有效期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在2026年11月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6)教师岗位要求的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

(7)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照;

(8)师范专业证明材料或《师范类专业承诺书》(附件4)等;

(9)考试承诺书(下载附件5填写,本人手写签名后上传图片);

(10)相应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材料(包括:应聘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及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考;委托培养、定向培养人员须提供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服务期内“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以下简称“四项目”)等人员,须提供“四项目”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

服务期内“特岗教师”,报考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报名时间内,以上所需材料提供不全者,一律不接受报名。报名者应如实填报,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须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6年5月27日12: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系统将于2026年5月27日17:00准时关闭,如资格审查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笔试时间地点、准考证打印等有关事项在定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工作实施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审核结果负责,按照《专业参考目录》统一审核标准。通过审查的人员信息将留存,供资格复审参考。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且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组织笔试。未达到比例的,核减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向社会公布;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未达到比例的,经工作实施小组讨论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的初审在网上进行,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后10天内完成。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现场进行审核,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笔试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笔试确认,确认成功以系统提示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的,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五)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1.笔试

(1)笔试人员:通过资格初审且完成笔试确认的报名人员。

(2)笔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均为100分,所有考生须参加两个科目的考试。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性试题。

(3)笔试范围: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2026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为准。

(4)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5)笔试成绩:笔试科目每科分值为100分。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50%。

(6)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工作实施小组根据考试的科目、招聘岗位需求及考试成绩整体情况,合理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一般不低于卷面总分50%。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拟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在定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2.确定拟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1)拟入围面试人员从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若末位出现同分数者,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确定拟入围面试人员。

(2)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应在笔试成绩公示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书面递交《放弃声明书》(本人签名并按手印)。由此产生的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名单于面试前3天在定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3.资格复审

面试前,根据招聘岗位条件,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工作。

(1)资格复审重点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参加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顺序整理,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①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或第三代社保卡、学历相对应的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标识且延长验证有效期)、准考证、报名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承诺书;

②2026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院校系等公章的毕业证明(下载附件3填写,注明姓名、性别、学号、就读院校及专业、学历学位层次、将于2026年XX月毕业等内容),加盖院校系等公章并签署日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二维码标识)、留学回国或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书、证明等。

在规定的资格复审时间内,未能提供上述有效的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的、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复审资格的,由招聘单位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排名顺位递补。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停止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4.面试

(1)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比例由高分至低分确定,比例为1:3。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方式、内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重点测试所应聘学科岗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教育教学理论、口语表达等。

(3)成绩公布:面试时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在定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4)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面试的组织:面试人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心理素质、语言组织等方面的能力,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含)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体检、考察、聘用人选。

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数(即考生最后得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总分÷其余考官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在面试现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若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的,须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面试,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定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以公告为准)。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的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由招聘工作实施小组办公室组织以笔试形式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顺序排列确定。

由招聘工作实施小组办公室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工作实施小组办公室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及其体检细则在定安县人民政府网上面向社会发布,具体以公告发布为准。

体检时,招聘单位应当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考察

考察人选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情况等额确定。由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组织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或在校期间综合表现等)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因考察人选经考察不符合要求等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招聘工作小组确定是否在应聘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八)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拟聘用人员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综合确定,在定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可向定安县教育局举报,逾期不予受理。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应实名举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或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对初次就业或工作时间未满一年的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对工作时间一年及以上的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被聘用人员应当按照聘用通知书的要求按时报到,并办理有关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宜

(一)年龄计算标准: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即1987年5月18日至2008年5月17日期间出生。

(二)2026年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复审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原件。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教师资格证书(所有考生报名时需提供对应专业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参加202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可以先行报考,须提交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的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高等学校颁发的有效期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在2026年11月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此次招聘专业分类原则上按《海南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目录未列入的专业,由工作实施小组办公室结合专业门类、所学课程及研究方向等审查确定。

五、其他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2026年定安县公开招聘紧缺高中教师工作实施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举报电话:63831818(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

监督电话:63823672(县教育局党委办综治岗)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898-66755313、0898-66738761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30—17:30,注:节假日及周末休息)

附件:1.定安县2026年公开招聘紧缺高中教师岗位表

2.定安县2026年公开招聘紧缺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

3.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模板)

4.师范类专业承诺书

5.考试承诺书

相关附件
1.定安县2026年公开招聘紧缺高中教师岗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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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定安县2026年公开招聘紧缺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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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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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师范类专业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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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考试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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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县2026年公开招聘紧缺高中教师公告(第1号).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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