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技师学院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抚州技师学院创办于1958年,前身为共产主义劳动大学红星分校,学院于2020年7月成功升格为东乡高级技工学校,并于2025年1月进一步升格为抚州技师学院,实现了办学定位的又一次重大飞跃。为满足学院师资需要,保障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现决定面向社会各界公开招聘编制外教师。现将本次公开招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所需资格见《抚州技师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编制外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聘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抚州技师学院创办于1958年,前身为共产主义劳动大学红星分校,学院于2020年7月成功升格为东乡高级技工学校,并于2025年1月进一步升格为抚州技师学院,实现了办学定位的又一次重大飞跃。为满足学院师资需要,保障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现决定面向社会各界公开招聘编制外教师。现将本次公开招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所需资格见《抚州技师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编制外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聘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4.身体健康,符合有关规定并适应岗位要求。

5.具有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条件、专业条件、技能条件和其他条件。

(二)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学生;

3.在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人员;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7.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注: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三)岗位条件

1.年龄条件:报考人员原则上为18周岁至45周岁,符合条件的人员。

2.学历(学位)条件:报考人员应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国(境)外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需在网上报名结束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已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3.专业要求:专业分类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4年版)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才可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

4.资格证书:岗位要求具有资格证书的,必须提供相应资格证书。

5.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东乡发布、抚州技师学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根据报名要求将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学院邮箱,邮箱地址为dxgjjgxx@163.com。

2.报名时间:2026年5月20日至5月30日

3.报名要求

(1)打印并填写《抚州技师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本人手写签名和日期。

(2)将下列材料按顺序打包,并以本人姓名及报考岗位名称命名,发送至学院邮箱(dxgjjgxx@163.com):《抚州技师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职业资格等级证、企业及高校的工资发放表或社保缴纳证明。

(3)报考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须按《抚州技师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编制外教师岗位表》(附件1)中的招聘岗位名称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

(三)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条件不符的取消考核资格。初审结果将以邮件方式回复,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邮箱信息,因考生提供信息不准确出现无法联系到其本人的情况,从而影响面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审查由抚州技师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教师临时工作组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考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2.发放准考证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6月12日

地点:抚州技师学院行政楼205

(四)面试考试

1.考试时间:2026年6月14日

2.考试地点:抚州技师学院

3.考试形式与内容:

光电技术应用、无人机、人工智能、心理健康、农学、健康与社会照护6个岗位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面试;

数控车工实训、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实训、机电一体化实训、工业机器人应用技术实训、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实训、数字媒体实训、物联网实训、服装设计实训8个岗位采取试讲+专业技能测试(实操)的形式进行面试。

(1)试讲:从本公告指定教材(见附件3)试讲内容中,现场抽选与本专业相关的部分内容进行试讲。试讲主要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满分为100分。

(2)试讲+实操:实操技能测试试题拟于面试前一周通过抚州技师学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公布,满分100分,请应聘者及时关注。试讲题目和实操题目一致,试讲具体内容不限教材。

4.面试须知。考生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以上证件不齐全不能参加面试。

5.成绩计算:

(1)试讲岗位试讲成绩为面试总成绩;实操岗位实操成绩为面试总成绩。

(2)试讲+实操的岗位:试讲成绩占总分40%,实操成绩占总分60%

(3)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聘用。

6.其他事项

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考生按下列次序择优录取:

(1)获得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技能等级二级/技师及以上;

(2)在本专业本领域参加或指导学生获省级以上奖项者;

(3)具有企业工作经历或高校教师从业经历者。

面试成绩在抚州技师学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

(五)组织体检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的时间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2.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规定执行;

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核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

(六)公示

入闱体检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抚州技师学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1.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根据《劳动合同法》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15天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3.聘用人员待遇按抚州技师学院编外合同制教职工工资标准执行,正常缴纳五险一金;

4.聘用双方如需解约,需提前1个月告知。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抚州技师学院2026年招聘编外合同制教师临时工作组研究决定,由抚州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4-4274609

18296960662(郭老师)

18870448179(王老师)

附件1:抚州技师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编制外教师岗位表

附件2:抚州技师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编制外教师报名表

附件 3: 抚州技师学院试讲岗位教材选用汇总

(扫码下载查看附件)

抚州技师学院

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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