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一、公司简介 沈阳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成立于 1952 年,隶属于沈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3500 万元,是全国一流的国有城市勘测企业。作为知名的时空信息与岩土工程领域综合解决方案服务商,公司紧跟城市数字化的时代机遇,利用自身技术优势赋能智慧城市新生态,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供全方位、精细化和智能化的综合服务;在深耕测绘地理信息的同时,不断在自然资源、规划和生态环保等领域跨越布局,深度融入可持续理念,助力城乡生态化发展;聚九州人脉,纳四海英才,持续推动产学研用一体化,以创新内生动力驱动改革,打造创新团队,塑造创新文化。

一、公司简介

沈阳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成立于 1952 年,隶属于沈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3500 万元,是全国一流的国有城市勘测企业。作为知名的时空信息与岩土工程领域综合解决方案服务商,公司紧跟城市数字化的时代机遇,利用自身技术优势赋能智慧城市新生态,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供全方位、精细化和智能化的综合服务;在深耕测绘地理信息的同时,不断在自然资源、规划和生态环保等领域跨越布局,深度融入可持续理念,助力城乡生态化发展;聚九州人脉,纳四海英才,持续推动产学研用一体化,以创新内生动力驱动改革,打造创新团队,塑造创新文化。

为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需要,做好人才梯队建设和专业技术积累,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职责

详见附件 1《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备岗位职责所必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且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对相关岗位规定的条件。

(二)岗位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 1《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不接受报名情形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曾被开除党籍、公职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与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尚未解决的;

处于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按要求填写附件 2《应聘申请表》并签字扫描,连同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如所报岗位要求工作经历,需提供盖章的工作经验证明或社保缴费证明)、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kanceyuan_hr@163.com。邮件及应聘申请表命名格式为:“应聘公司 + 岗位 + 姓名”。

报名时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报名资料不完整或不真实影响后续环节,后果由报名人员承担。

报名时间:2026 年 5 月 22 日至 7 月 31 日 17:00(每人仅限报名一个岗位)

咨询电话:024-83180307

咨询时间:工作日 8:30-11:00,13:00-17:00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基本条件及任职资格条件进行筛选,通过首轮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录用资格。应聘者提供虚假应聘申请材料或恶意注册应聘信息、扰乱秩序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面试

根据首轮资格审查结果,原则上按照不低于 3:1 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选,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主要测试评价竞聘人员综合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与招聘岗位的适应程度。参与面试人员范围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公司各有关部门或子公司负责人、人力资源部门工作人员等。

面试方式为面试官和应聘者直接沟通,根据应聘者的综合表现进行评价打分。面试结果由高至低顺序排名,确定拟聘初步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会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应聘者,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

(四)测评、体检与背景调查

测评:公司通过第三方对通过面试的应聘者的心理风险进行测评,整体风险等级高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体检:通过测评的应聘者需在公司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如有放弃资格或体检不合格者,按面试结果依次进行递补。

背景调查:公司通过第三方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背景调查,核实其身份信息、个人工商信息、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

(五)确定聘用人员及公示

测评、体检与背景调查结束后,根据面试结果、体检结果和背景调查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本企业官网、沈阳市国资委官网、阳光国企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企业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学历、毕业院校等,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

监督举报电话:024-83180392

(六)录用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对于公示有异议的人员,单位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转正;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附件:

招聘岗位信息表

应聘申请表

相关附件
附件1 沈阳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招聘一览表.xlsx.xlsx
0.02MB Excel表格 15次下载
附件2 应聘申请表.docx.docx
0.02MB Word文档 0次下载

附件下载提示

如遇到附件无法下载,可添加小编微信索取:

上岸小编微信: 招考小编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