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好城镇公益性岗位就业托底作用,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充分就业,根据《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24〕152号)和《白银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白人社发〔2026〕46号)精神,按照会宁县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现就会宁县2026年第一批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为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持有《就业创业证》的就业困难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按照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及经办服务等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4〕204号)文件规定执行。会宁县认定受理地点:会宁县会师镇现代路嘉禾大厦6楼1号窗口,咨询电话0943-3512800。
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①城镇大龄人员。指距离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不足10年的城镇常住人口。②零就业家庭成员。包括城镇零就业家庭和零转移就业家庭成员,指同一户籍家庭成员在2人及以上的城镇区域家庭或者脱贫户(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中,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除外),均进行失业登记且处于失业状态。③城镇低保人员。指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④残疾人员。指持有《残疾人证》或者《残疾军人证》的城镇常住人口。⑤长期失业人员。包括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6个月(含)以上仍未实现就业的人员以及毕业6个月后仍未实现首次就业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⑥失地农民。指依法被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土地的农民。⑦省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招聘范围人员:①在校生、行政机关事业工作人员、临聘人员,已享受退休待遇人员(包括内退人员);②已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③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并已领取营业执照或办理法定登记手续的;④担任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监事、理事或负责人等职务的;⑤正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的;⑥之前在公益性岗位上因考核不合格或违反相关规定被辞退、辞职的;⑦其他不予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情形的。
二、招聘计划
会宁县2026年度第一批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共涉及10家单位26个岗位。主要是基层公共环境与设施管理类岗位、护林员岗位、公共服务类岗位等,具体计划详见《会宁县2026年城镇公益性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方式
1.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必须通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符合岗位条件且有意愿从事城镇公益性岗位的就业困难人员。经本人现场报名,且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
2.报名资料:身份证、就业创业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会宁县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
3.报名时间:2026年5月25日至5月29日(共5个工作日)、报名地点:会宁县会师镇嘉禾大厦9楼907室、联系电话:0943-3222960。
四、聘用流程
1.资格审查:县人社局对报名人员根据岗位工作要求和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进行资格审核,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填报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2.择优聘用:资格审核合格人员,由县人社局会同各用人单位采取考试、考察、面试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根据岗位择优确定人选,拟聘用人员在政府门户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县人社局推荐指导用人单位正式聘用。
3.正式上岗:各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协议书》,该协议一年一签。根据各用人单位开发岗位情况,安排上岗。
五、工资待遇和期限
城镇公益性岗位聘用工资待遇按照我县最低工资标准2080元执行(随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城镇公益性岗位在岗期限为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年龄为准)。
六、其他事宜
1.报名现场只接待通过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对象,不受理电话、网上和家属代报名。
2.如有问题需要咨询时,请在正常工作日的工作时段拨打咨询电话。
附件:
1.会宁县2026年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
2.会宁县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会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