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聘公告

文章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政办规发﹝2023﹞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现就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计划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聘用编制工作人员1名,学院自聘工作人员10名。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有关事项等详见《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为进一步加强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政办规发﹝2023﹞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现就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计划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聘用编制工作人员1名,学院自聘工作人员10名。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有关事项等详见《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责;

4.年龄43周岁以下的,即1982年5月26日以后出生;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5.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6.新录用公务员、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的,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7.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

8.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hizuishan.gov.cn)、石嘴山人才E家(http://rc.szsdjy.gov.cn)、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系统(https://12333.hrss.nx.gov.cn/nxggfw/)、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s://www.nxwsjkxy.com.cn)、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6年6月2日(星期二)8:30至6月12日(星期五)18:00,应聘者须在以上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

2.报名程序

(1)熟悉招聘政策。应聘者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岗位计划一览表等,了解熟悉公开招聘政策及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聘岗位。

(2)访问报名系统。应聘者访问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https://bm.cptae.com/tip/stdlogin.do?method=fwdLoginPage),点击首页“网上报名”后,选择“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系统”。

(3)注册登录。注册姓名和身份证号须准确填写本人真实信息,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注册后登录报名系统,下载“人事考试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通过该软件上传审核通过并自动生成的照片。

(4)填写报名信息。应聘者务必认真阅读并签署《网上报名协议》和《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资格审核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伪造、涂改报名材料,或因报名材料、信息不实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5)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一般在应聘者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应聘者应在提交完整报名信息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日最后一天报名的应在当日及时查询)。应聘者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未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的视为放弃。如应聘者在报名日最后一天提交报名信息,因不符合该岗位报考的资格条件,由资格初审单位做审核“未通过”处理的,在报名系统关闭后,应聘者将不得再申请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结果经审核正式确认后,不能再调整改报其他岗位。

(三)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一般为3:1。紧缺专业的岗位达不到3:1笔试开考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降低笔试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或者取消招聘岗位的,经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石嘴山人才E家、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系统、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和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没有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类别

笔试试卷为综合试卷,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专业基础知识,其中:教师岗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30分,专业基础知识70分;辅导员岗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分,专业基础知识50分。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

2026年6月28日(星期日)上午

0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专业基础知识》

2.笔试地点

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应聘者可于2026年6月22日9:00至28日9:30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cptae.com/tip/stdlogin.do?method=fwdLoginPage)下载、打印准考证。应聘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丢失准考证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三)成绩查询

应聘者可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左右登录报名系统,点击查询“考试成绩”进行笔试成绩查询,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

(四)面试开考比例

按照专业课教师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5:1、辅导员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笔试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得参加面试。紧缺专业的岗位达不到3:1面试比例的,经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取消岗位或适当降低比例,并在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石嘴山人才E家、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系统、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和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五、资格复审

(一)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二)面试前复审。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发布资格复审通知,明确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等事项。统一收取拟进入面试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件和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应聘者取得面试资格。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在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石嘴山人才E家、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系统、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和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四)资格复审后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填写《2026年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一式2份,应聘者与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各留存1份。

六、面试

(一)面试工作在石嘴山市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监督下、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依法依规组织实施。面试方式根据实际和岗位需求,采取试讲、试讲+提问、结构化、半结构化等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内容。

(二)面试前五日,通过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石嘴山人才E家、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系统、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和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号发布面试公告,主要明确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和各种面试方式在整个面试中所占的分值比例等内容,并通过打电话或发信息等方式通知应聘者。

(三)面试总分为100分制,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试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石嘴山人才E家、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系统、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和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七、考试总成绩

(一)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二)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三)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同一岗位出现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也相同,经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通过一定方式组织加试。

八、体检

(一)体检工作由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按照规定负责组织实施,邀请并接受石嘴山市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对体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事业单位相关行业对身体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体检应当到所在地级市三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或公务员录用体检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四)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五)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应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申请复检的,复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六)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九、考察

(一)考察工作由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

(二)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与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广泛了解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学习表现及个人诚信等情况,并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考察中发现应聘者存在本公告中所列不得应聘相关情形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以及其他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和不宜从事教师岗位工作情形的,经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取消应聘资格。

(四)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一般应终止招聘程序。必要时,经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可以延长30日。

十、公示及聘用

(一)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经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石嘴山人才E家、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系统、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和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岗位名称、监督电话及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考试成绩等信息,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聘用编制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由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报石嘴山市委编办办理聘用手续;学院自聘工作人员由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签订劳动合同。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涉嫌违规违纪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在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三)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关于岗位递补

(一)在资格复审阶段,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应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以及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根据招聘人员笔试、面试总成绩排名建立动态递补人才库,在本次招聘录用结束后一年内,凡是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从递补人才库按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进行递补。

(二)本次招聘工作由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指导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全力做好招聘录用工作,石嘴山市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本次招录工作。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根据需要对招聘工作安排作出调整的,将及时在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石嘴山人才E家、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系统、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和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号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应聘者及时关注。

(三)应聘者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四)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招聘工作中相关人员、应聘者在办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时需要回避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提出回避。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本次招聘名义举办辅导班、设立网站、印制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七)本公告由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52-5819001

技术咨询电话:4000010370

举报电话:0952-5819003

接受政策咨询和技术咨询的时间为报名期间上午8:30-11:30,14:30-17:40。

附件:1.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

2.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及有关专业目

录查询网址

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5月26日

相关附件
1.宁夏卫生健康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____      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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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及有关专业目____          录查询网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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