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政办规发〔2023〕9号)《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就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医院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3.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责;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对应;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医院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中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5.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的,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8.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学生;
9.已招聘的特岗教师、未满服务期限的大学生村医;
10.现役军人;
11.与招聘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者,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即1987年9月9日至2008年9月9日期间出生;年龄30周岁以下的,即1995年9月9日以后出生;年龄43周岁以下的,即1982年9月9日以后出生。年龄50周岁以下的,即1975年9月9日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应聘人员有效身份证上的日期为准。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计划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备案人员29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等详见《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医院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spt.gov.cn/、中卫市沙坡头区卫生健康局(健康沙坡头区)、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广泛发布招聘公告,并将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spt.gov.cn/设定为本次招聘工作相关公告通知发布的指定网站,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及公示聘用等具体信息将陆续通过指定网站进行发布,请报考者及时关注了解有关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需用电脑端登录报名系统https://sc.easyzp.com/nindex/?ecode=yyzpks进行报名。
2.报名程序: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医院2026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https://sc.easyzp.com/nindex/?ecode=yyzpks注册登录账号(该账号是应聘人员报名、准考证打印等事项的重要依据,需妥善保存)。登录后,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按要求逐项填写本人信息并上传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人员提供)及相关资格证书电子扫描件等材料。属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3.报名要求:每人限报1个岗位,按照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者应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以便资格审核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信息填写不全者不予初审通过。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伪造、涂改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信息不实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4.报名时间:2026年9月9日至9月13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5.资格初审: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沙坡头区人民医院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考试过程,提供虚假材料的,在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1)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可于报名次日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特殊情况,经自主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工作专班研究后于3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
(2)应聘者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未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的视为放弃。
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在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网,中卫市沙坡头区卫生健康局(健康沙坡头区)、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三)考试
本次招聘实行综合笔试+面试方式,临床护理岗位增设专业技能操作测试。
1.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一般为3:1.紧缺专业的岗位达不到3:1笔试开考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降低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或者取消招聘岗位的,由自主公开招聘备案人员工作专班审核后发布公告。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及时通知应聘者,应聘者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没有改报的,视为自行放弃。
(2)笔试科目。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总分100分。其中,公共科目15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专业科目85分。专业科目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3)笔试时间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另行公告。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在笔试前一周由考生登录报名系统https://sc.easyzp.com/nindex/?ecode=yyzpks自行打印。应聘者须携带自行打印好的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丢失准考证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笔试当天应聘者按通知要求到候考室报到,开考后未到者,取消笔试资格。
2.操作测试
临床护理岗位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操作测试环节人员。达不到1:5比例的,经工作专班研究同意后可按实际笔试人数参加操作测试。操作测试总分100分。
笔试后临床护理岗位考生登录报名系统https://sc.easyzp.com/nindex/?ecode=yyzpks查询个人笔试成绩并按系统公告时间按时参加操作测试。操作考试当天应聘者按通知要求到候考室报到,开考后未到者,取消考试资格。
3.成绩公示。笔试成绩(含临床护理岗位操作成绩)在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网,中卫市沙坡头区卫生健康局(健康沙坡头区)、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考生同步登录报名系统https://sc.easyzp.com/nindex/?ecode=yyzpks查询个人笔试成绩。招聘工作专班根据笔试情况、操作测试情况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
4.资格复审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岗位达不到1:3比例的,经工作专班研究同意后可按实际笔试人数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前发布资格复审通知,明确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等事项。统一收取相关人员的资格证件和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应聘者取得面试资格。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及岗位所需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页、户口本户主及本人页复印在一页、历次毕业证、历次学位证及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合格证、护士资格证、职称证等其他岗位要求的证书)。
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在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网,沙坡头区卫生健康局(健康沙坡头区)、沙坡头区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5.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时携带面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进入考点,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综合面试。不得携带文具、书籍、资料、稿纸、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包括智能电话手表、计算器等)及其他任何物品进入考场,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应聘者面试时,不允许透露个人姓名及影响面试公正的其他信息,如有违反,当场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当天应聘者按通知要求时间到候考室报到,开考后未到者,取消面试资格。
(1)面试采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内容。至少提前5日通过指定网站发布面试公告,主要明确面试时间、地点、形式等内容。
(2)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不予进行体检和考察。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指定网站上公示。
6.笔试加分项
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加5分(同时具备研究生学历和规培证,只加1次分),取得临床药师培训合格证加3分。同时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临床药师培训合格证可累计加分,累计不超过8分。
7.
(1)临床护理岗位成绩核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测试成绩×30%+操作成绩×30%+面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除临床护理岗位之外其他岗位成绩核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当同一岗位出现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临床护理岗位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操作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操作测试成绩也相同,则由工作专班通过一定方式组织加试;除临床护理岗位之外其他岗位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由工作专班通过一定方式组织加试。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负责。体检与考察具体时间及要求等将通过打电话、发信息等形式通知拟体检和考察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弃权。
1.体检。
(1)体检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邀请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进行监督。
(2)体检须在宁夏地级市三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或公务员录用体检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事业单位特殊行业对从业人员身体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3)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4)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专班同意,可以申请复检1次,复检应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的其他综合公立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5)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1)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实施。
(2)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与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广泛了解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并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考察中发现应聘者存在与所列不得应聘相关情形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以及其他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情形的,经招聘工作专班研究确定后,取消应聘资格。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终止考察。
(五)公示与聘用
1.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备案人员名单,并在指定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招聘单位向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办理各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涉嫌违规违纪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形式。本次自主公开招聘人员均采用备案制形式,医院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试用期满后经医院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关于岗位递补
1.递补情形
(1)笔试成绩公示后至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前,出现的自愿放弃的空缺岗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报考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报考者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以及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出现的空缺岗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到合格线以上的报考者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按照本方案考试总成绩相同时约定内容执行。
2.不予递补情形
(1)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医院聘用文件印发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报考资格条件说明
(一)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公安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宁卫发〔2022〕112号)有关规定,招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硕士研究生的岗位,住培合格、培训专业符合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且符合其他报名资格条件的本科学历医师,均可报名参加,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住培合格证书,资格复审前无法提供的,取消加分资格。
(二)招聘岗位所需资格为中级职称要求的年龄设定比照研究生学历设定。
(三)护理岗位因岗位工作性质,年龄设定为30周岁及以下。
六、相关要求
(一)凡涉及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工作专班研究决定。
(二)根据需要对招聘工作安排作出调整的,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报考者及时关注。
(三)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制作也不提供笔试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七、咨询与监督
(一)政策和考务咨询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沙坡头区人民医院人事科 王老师0955-7098455
沙坡头区人民医院护理部 仇老师0955-7098431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931-8278415 0931-8530589
(二)监督投诉
举报电话:
沙坡头区人民医院党委办公室 0955-7098438
沙坡头区卫生健康局综合办公室 0955-7988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