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公司简介
沈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前身为沈阳市规划设计 研究院,始建于1960年,建院60余年,现隶属于沈阳市城 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拥有“8甲19乙”大资质体系, 业务范围全覆盖,是为国土规划与工程建设提供专业技术咨 询与服务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获批辽宁省科技创新改革示 范企业。下设子企业包括上海艾易优普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 司、沈阳市水利建筑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沈阳上城建设发 展有限公司、沈阳青云盛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沈阳市环境 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营口市城市规划设计院有限 公司、沈阳康致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海城辽沈规划设计有限 公司 。
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需要,做好人才梯
队建设和专业技术积累,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职责
具体岗位职责详见附件1。
三 、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 会主义制度;
2.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备岗位职责所必需 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且符合法律法规 及行业管理等对相关岗位规定的条件。
(二)岗位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1。
(三)不接受报名情形
1.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党籍、公职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 聘的;
3.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与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尚未解决的;
5. 处于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 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7. 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 、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第三方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网络报名、 资格审查、面试、考核、测评、背景调查、入职体检等程序
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发布渠道为沈阳市国资委网站、阳光国企、 智引人才微信公众号,其他渠道均为转载。
(二)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28日至2026年6月10日18:00 咨询电话:024-31358586、13066531153
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2:00,13:30—18:00
2. 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需完整填写附件2《应聘申请表》,填写完整后 以 word 版本形式连同附件材料回传至指定邮箱:
ghsjyjyzp@163.com, 应聘申请表、附件压缩包及邮件均命名 为:“应聘岗位+姓名+手机号”,例如:“项目总监+姓名+ 手机号”;如因报名资料不完整影响后续环节,后果由报名 人员承担。
附件材料包括:
(1)本人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片(格式为JPEG 、JPG、 PNG均可,大小在5—50KB以内,要求图像清晰);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3)所有教育阶段的学历证、学位证及中国高等教育学 生信息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如涉及国外学历学位 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扫描件);
(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 书等相关证书扫描件。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接受重复报名,如重复报名,以 最先投递报名的岗位为准。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基本条件及任职资格条件进行筛选,通过首轮 资格审查的人员择优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 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均可 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录用资格。应聘者提供虚假应聘申请材 料或恶意注册应聘信息、扰乱秩序的, 一经查实,将取消应 聘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 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不再另 行通知。
(四)考核流程
1. 面试
(1)面试形式:非结构化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将以短信形 式发送至入选人员手机,请收到短信人员务必按照短信提示 时间回复是否参加面试,未回复短信者,招聘项目组会以电 话进行沟通确保收到相关信息,若未能接通者,视为放弃面 试机会。
2. 考核
(1)通过面试的应聘者进入考核环节,考核包括部门级 考核及公司级考核。
(2)考核时间、地点:具体考核时间及地点将以短信形 式发送至入选人员手机,请收到短信人员务必按照短信提示 时间回复是否参加考核,未回复短信者,招聘项目组会以电 话进行沟通确保收到相关信息,若未能接通者,视为放弃考 核机会。
(五)测评
公司通过第三方对通过考核的应聘者进行测评,整体风 险等级高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六)背景调查与入职体检
1. 背景调查
公司通过第三方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背景调查,核实其 身份信息、个人工商信息、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
2. 入职体检
拟录用人选需在公司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如体检不合格 者,将不予录用。
(七)确定拟录用人选及公示
根据公司级考核结果,结合测评、背景调查、入职体检 结果,公司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并报至集团审批,审批通过 后确定最终拟录用人选,并在沈阳市国资委网站、阳光国企、 智引人才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企业名称、 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学历、毕业院校 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监督举报电话:024-23894455转8513。
(八)录用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对于公 示有异议的人员,我单位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 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 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转正,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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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聘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