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东方市公证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为民服务质量和效率,现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公证机构内部规范管理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琼司通〔2010〕118号)、《省司法厅、省编委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琼司通〔2018〕220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情况及公证处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3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考核招聘人数及岗位
(一)考核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共计3人。招聘岗位具体详见附件《海南省东方市公证处2026年公开考核招聘3名编外人员岗位表》。
(二)岗位职责
公证员:
1.学习并熟悉公证处业务流程及公证专业知识;
2.解答群众咨询、审核申请材料;
3.熟练运用办公软件处理业务文书,完成公证案件办理;
4.完成公证处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公证员助理:
1.学习并熟悉公证处业务流程及公证专业知识;
2.协助公证员解答群众咨询、审核申请材料;
3.熟练运用办公软件处理业务文书,辅助完成公证案件办理;
4.负责单位信息系统、软件平台的日常维护与优化、故障排查及技术支持;
5.完成公证处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考核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
3.公道正派、德才兼备、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思想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沟通协调能力好、具有团队精神,无相关处分和犯罪记录;
4.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要求;
5.年龄要求:
公证员助理:18周岁(含)以上,35周岁(含)以下(1990年6月1日至2008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公证员(青年岗):25周岁(含)以上,38周岁(含)以下(1987年6月1日至2001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公证员(资深岗):28周岁(含)以上,50周岁(含)以下(1975年6月1日至1998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6.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参照《海南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所学专业未列入《海南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由公开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认定;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况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曾有失信行为或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录用的情况;
四、考核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人员考核招聘公告信息将在待君网(网址:https://www.daijun.com/)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名应聘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6月1日9:00-6月5日12:00止。
3.报名网址:https://kaoshi.daijun.com/#/user/login/dw=d5452O6a0GKxHIDTys9KzaRjehIZEd1axW1GVP3B9emQJRoheA
4.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报考条件上传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彩色照片;
(3)户口本(首页与本人详细信息页);
(4)毕业证、学位证;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含二维码标识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材料;
(6)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查询范围为全部或者全国法院。应聘人员将网页查询结果保存成图片形式,并下载打印。查询网址为(http://zxgk.court.gov.cn/zhzxgk/);
(7)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报名注意事项:应聘人员报名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凡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填写错误,或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结果不通过的,责任自负,直接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资格审查
1.查询审核结果:招聘工作资格审查小组根据应聘人员填报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2026年6月5日12:00后不再接受首次报名的考生报名。应聘人员应在提交报名材料后,于2026年6月5日12: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于2026年6月5日17:00前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系统将于2026年6月5日17:00准时关闭,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能参加面试。
2.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招聘小组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资格复审及打印准考证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在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并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打印准考证: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应聘人员打印准考证后,应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并提前熟悉考点。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五)面试考核
1.面试考核人选: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应聘岗位的面试考核。
2.面试方式: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考核方式,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等。
3.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准考证注明的时间及地点,应聘人员应持有效身份证及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场,准时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5.面试合格分数线:按60分划定,低于60分为不及格,不予聘用。
6.面试成绩发布:面试成绩在待君网公布。
7.同一岗位中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并列的,需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排序。加试为面试形式,加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面试结束后,从各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以录用资格。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
4.如体检人选不合格或放弃录用资格的,经研究,可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经面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海南省东方市公证处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人员薪酬待遇由基本工资+效益工资两部分构成。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应聘者对所提交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正确、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电话号码不正确或不畅通等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报名咨询
如需了解报名相关事宜,可拨打咨询电话:0898—65230708、0898—25527030。
咨询时段: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节假日暂不受理咨询。
附件:海南省东方市公证处2026年公开考核招聘3名编外人员岗位表